宁夏一村干部酒后报复杀害村民造成一死两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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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16: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宁夏频道11月26日电(陈晓虎、吴子龙)11月25日下午,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一村干部酒后报复杀害村民,造成一死两伤。金凤区公安分局仅用4个小时破获此案,犯罪嫌疑人杨成已被抓获。 11月25日下午17时许,银川市金凤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金凤区丰登镇永丰村十二队发生一村干部持刀杀人案,造成同村村民桂某当场死亡,桂某的妻子和儿子重伤。办案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杨成自1999年当选为永丰村十二队队长后,被害人桂某从其手中承包了队上的芦苇湖养鱼,但累计拖欠承包费2000元,杨成多次催缴,桂某不但不交,还到处说杨成要他交承包费的心思是想自己花这笔钱,两人就此产生怨气。前段时间永丰村选举村长时,犯罪嫌疑人杨成得知桂某没有投他的票,心中十分生气。2004年8月初,桂某在金凤区包工修路时,委托犯罪嫌疑人杨成组织民工在工地干活,工程交工后,杨成与民工多次向桂某索要工钱未果,民工认为活是杨成联系的,就多次到杨成家逼要工钱,杨成与桂某从此怨恨积深。 11月25日下午16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成酒后与同村村民杨某发生口角后,回家拿了一把刀准备找杨某报复。但在没有找到杨某的情况下,15时许窜到被害人桂某家中,质问桂某为什么选举时不投他的票,又向桂某索要拖欠的工钱。争执中,犯罪嫌疑人杨成持刀向桂某胸部连捅两刀致其死亡,后又砍伤桂某的妻子和儿子后逃跑。 据犯罪嫌疑人杨成交待,他准备回到村中再杀一个与他有仇的村民后逃往新疆,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