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安特情人员勾结毒犯贩毒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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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16:34 四川新闻网 | ||||||||
一名自称是云南省公安特情人员的男子张明祥因伙同毒犯来四川贩卖毒品,在被公安机关挡获后走上法庭。12月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名自称是云南省公安特情人员的男子已和其他毒犯一起,被法院判处死刑。 2003年8月,毒犯唐德兴通过朋友认识了张明祥。经过商量后,两人决定一起贩卖毒品。2003年9月4日,唐德兴伙同周祖容集资到3.5万元后,将钱从四川金堂汇到云南保山毒
毒犯庭审辩称自己是特情 “我是云南警方的特情人员,贩毒的事与我无关,指控我贩毒毫无根据。”法庭上,张明祥面对贩卖和运输毒品的指控如此表示道。张明祥称,自己是云南省保山市禁毒支队的特情人员,这次与马云全一起到成都来,是根据保山市禁毒队的安排,并非是自己伙同马云全和唐德兴等人贩卖毒品,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自己贩卖毒品的罪名不能成立。 张明祥真是禁毒支队的特情人员吗?法院当庭出示的一份由保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2003年8月,张明祥的确曾向保山禁毒支队汇报称,保山有毒贩与缅甸的毒贩相互勾结,要张明祥帮助运输一批毒品海洛因。此后,保山禁毒支队虽多次与张明祥联系,但张明祥对此均表示案情无进展。2003年9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抓获张明祥后,要求保山禁毒支队协助对张明祥住宅进行搜查时,保山禁毒支队才知道张明祥入川贩毒一事。因此,保山禁毒支队认为张明祥并非以特情人员的身份入川跟踪贩毒线索,其个人行为属于贩毒活动。 2004年12月6日,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张明祥和唐德兴等人贩卖毒品罪名成立,故依法判处其死刑。成兴赖 四川新闻网记者 苏俊 声明:转载本稿必须得到四川新闻网口头授权(包括已经签订转载协议的合作单位)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