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歹徒为体验一下杀人感觉 出租屋内杀死三陪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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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04:3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10.26”特大杀人案两疑凶昨日凌晨被站前警方押解回蓉。令人异常震惊地是,两凶犯杀人的动机只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杀过人,杀她是为了体验一下杀人到底是什么感觉。” 案发:出租房内发现女尸 11月中旬,二环路北二段68号大院内几天来都充斥着一股异味,居民们纷纷掩鼻而行
在这个二室一厅的出租房内,床上躺着一具女尸。经走访得知,房主将此房租给一名叫苏鹏皓的新疆哈密市男子居住,但最近此人不见了。 缉凶:零下10度 蹲守擒凶 警方将苏鹏皓列为重大嫌疑人,并立即将案情通报给新疆哈密市警方。警方侦察,苏鹏皓绰号“眼镜蛇”,是当地一霸,曾因盗窃两次服刑。11月20日,哈密市警方将苏鹏皓擒获。经审讯,苏鹏皓毫无掩饰地承认了他就是凶手,同时供认出另一案犯马禅森。马禅森绰号“小马哥”,负案在身。 11月21日,站前警方的3名刑警荷枪实弹直赴新疆乌鲁木齐,抓捕马禅森。(办案民警手记:新疆的气候十分恶劣,气温低至零下10度。根据线索,我们得知马禅森可能要回家,于是就在其住户蹲守。由于不确定其行踪,我们顶着南方人难以想象的寒冷在他家门口蹲守了9天9夜。)30日,民警终于将马禅森抓获,及时阻截了他继续杀人的念头。 昨日凌晨5时6分,民警将苏鹏皓、马禅森从乌鲁木齐押解回蓉。 倒霉:三陪女接客不知会丧命 从警方一大堆记录着“10.26”凶杀案的笔录纸上记者看到:10月19日,苏鹏皓将单位1.6万元公款卷走后,约上好友马禅森来到成都。通过一房屋中介租下二环路北二段68号3栋3单元的一间房子。25日晚上,二人街头游荡时,在成都大酒店附近蹬三轮车的车夫叫住他们,问两人“耍不耍”,苏、马二人对此心照不宣。于是三轮车夫将二人带到成华区七里香一美容美发店找三陪小姐。之后,苏鹏皓给了三轮车夫40元的“介绍费”。 动机:没杀过人 想找感觉 10月26日早上,苏鹏皓突发怪想,问马禅森:“杀过人没有?我们来一盘,寻找刺激,体会一下杀人是什么感觉!”马禅森表示愿意“试一试”。于是,二人买了杀猪刀、绳索等工具,把才认识的三陪小姐朱小红作为“寻找感觉”的“实验品”。 当晚8时,苏、马二人再次来到该美容美发店,将两名三陪小姐带到出租房,其中一名蒲姓小姐因当天身体不适逃出了“鬼门关”。晚上11时,苏、马二人用绳索将朱小红勒死,开始体验他们的杀人感觉。 次日凌晨,苏、马二人在离开作案现场时,为破坏警方的侦破视线,用酒精将地板、墙壁、床垫等擦洗了一遍。,然后潜逃回新疆。 昨日,苏鹏皓、马禅森被警方刑拘。同时,躲过大劫的三陪小姐蒲某因从事卖淫被治安处罚。(站公宣 本报记者 陈娟 摄影 李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