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龄童看绞肉被绞断手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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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07:4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两岁儿童在绞肉店观看他人绞肉时,不幸被绞断手掌,造成残疾。其家人将绞肉者和绞肉店店主,一起告到法院,索赔73万余元。昨天,建邺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7月20日晚上7点,2岁的阿毛由奶奶带着,到邻居陈某开的绞肉店玩耍。不久,另一邻居董某到店里绞肉。她一边自行打开机器,一边拿着肉逗阿毛玩耍。而阿毛则好奇地看董某绞肉。谁都不会想到,惨剧很快发生,阿毛的手竟被绞肉机绞断。送到医院后,因伤势
在昨天的庭审中,对责任主体的认定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董某认为,她自行打开绞肉机,是按照惯例操作的,不存在不当行为。而她也没有引逗阿毛,孩子的受伤和她无关。陈某表示,监护人疏于监护,和阿毛的受伤存在密切关系。而董某擅自打开绞肉机,并拿肉引逗小孩,和此案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事发时,她正做其他事情,不应承担责任。 庭审后,原被告同意调解。经过20分钟的休庭调解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董某赔偿3.4万元,陈某赔偿2.8万元。而阿毛18周岁之后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则需另行诉讼。(建文萱 杨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