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廉政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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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03:06 重庆晚报 | ||||||||
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的公务员“廉政保证金”制度,将在杭州市下城区和宁波市慈溪市率先进行试点。官员在“安全”退休后,可拿近30万“廉政保证金”。(见本报今6版) 专家认为,这种做法是遏制腐败的一个补充手段,可以鼓励大家奉公守法,杜绝公务员在职期间腐败。但是,笔者以为,花钱“购买”官员廉洁很可笑,且有几点值得追问:
一:奉公守法,不搞腐败,这本是官员应尽的本份。如果官员“安全”退休后可拿近30万“廉政保证金”,照此逻辑,一个老百姓一辈子只要不偷抢不犯法,“安全”活到一定年龄,是不是也该给钱“鼓励”一下? 二:为保廉政的“公积金”全部由财政支出,那么,财政从何支出?从纳税人的血汗里支出!如此巨资买廉,就不怕国库空虚、百姓不干? 三:“廉政保证金”就能买到官员的廉洁?真正廉洁的官员,就是一分钱的“廉政保证金”没有,他也不贪不占;而贪婪成性的官员,哪怕你许诺将来会给他300万元的奖励,他也一样会“该出手时就出手”。并非所有的腐败行为都有被发现的那一天,有的官员悄悄腐败了,没被揪出来,你在他“安全”退休之后,还发给他近30万元的“廉政保证金”,就不怕他笑掉自己的大牙? 四:近30万元“廉政保证金”,要等到“安全”退休的那一天才能兑现。在这漫长的日子里,如果没有确能震慑腐败的法律存在,没有严密的相关制度跟进,光拿一块悬挂在多年以外的“大饼”对其念叨:“你别腐败啊,再坚持个××年,你就能吃着这块‘大饼’了。”这不仅让那些想贪的官“等不及”,就是对不想贪的人,也无异画饼充饥。 有了这么多的“先天不足”,我看,“廉政保证金”,就拉倒吧? 廖祖笙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