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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12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刑 女方为其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07:58 时代商报
男子与12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刑女方为其求情

神情茫然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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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14岁的小女孩,竟是有4个月女婴的母亲。而大她17岁的孩子的爸爸,则因与小女孩发生性关系时,小女孩未成年而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刑3年。现在,小女孩住在家徒四壁的“婆婆”家里,由于没人照顾,面临着巨大的生活难题。昨日,出现在记者面前的,是她流泪的脸,还有她怀里抱着的4个月的女儿因为没有奶吃而哇哇的哭声……

  现状:少女妈妈的生活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抚顺市抚顺县拉古乡大四村,在拉古乡派出所民警朴兴华的指引下,在一座极其简陋的土坯房内,见到了蜷缩在冰冷土炕一角的小花(化名)。正在为自己的宝宝喂奶的小花见到记者,怯怯地望着在一旁照顾她的“婆婆”一言不发。

  “现在这个家就我们3个人,我、小花和现在还没有权利落户口的‘她’,我年纪大了,她们俩还都是孩子,我们没有任何收入来源,我的儿子被抓走了,家里没有一个劳动力,真不知道今后该怎么过啊!”她的“婆婆”胡大娘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

  记者看到,在这个大约十五六平方米的土坯房里,没有一件家用电器,棚顶的两处塌陷处分别用4根碗口粗的木棍顶着,棍子上还扯着两根绳子,上面挂着婴儿专用的“小红旗”。屋子里连一张椅子都没有,地中央堆放着近百棵大白菜和10余个装满东西的化肥袋子,一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和两个插着“热得快”的热水瓶摆在墙角。

  胡大娘心痛地抚摸着孙女的小脸告诉记者,自从儿子被警察抓走后,小花就开始生病,孩子吃她的“火奶”也病了,没有钱看病,只好去邻居家借钱,有时还跟药房赊,现在已经欠了1500元外债。

  记者问小花:“孩子叫什么名字?”小花摇了摇头说:“没有名字。”“那有没有小名?”记者追问。小花摇了摇头没有吱声。“为什么不给孩子起名字?”胡大娘接过话头说:“为什么?等孩子的爸爸回来给起呗。因为小花没到生育年龄,到现在孩子还是个‘黑户’。”

   回忆:少女妈妈的企盼

  记者在抚顺县人民法院了解到,小花是1990年4月15日出生的,出生后不久,她的父母何某与宋某就分手了。在1991年,小花的父亲何某在打工中认识了樊某。樊某比小花的父亲小11岁,因为樊想向何学习手艺,就经常请何到家里吃饭。当时小花只有1岁。

  后来,何某与樊的母亲胡某组成了一个家庭。在这个新家庭中,小花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心和照顾。小花的父亲不管她,不让她上学。小花只好四处讨饭,东家吃一口,西家吃一口。樊某看小花可怜,就经常照顾她。这是小花童年里得到的惟一关心,渐渐的,樊某成了小花苦难童年里的惟一企盼。特别是樊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回到抚顺后,与小花相处得更好了。

  2002年春节左右,樊某在何家与小花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两人多次发生关系。后来,樊某搬家了,搬家时小花悄悄记住了樊某的地址,并且自己跑去找到樊某。樊某当时在石文市场以卖煎饼果子为生,两人从此就同居了,后来二人又搬到抚顺县拉古乡大四村。今年8月3日,小花生下一女孩。

  意外:“老丈人”的“大义”

  今年8月25日,小花的父亲何某与樊的母亲结束了11年的婚姻关系,便向当地警方告发了樊某。

  经警方侦查,樊某与小花发生性关系的时间是2002年1月,小花时年12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1款、2款规定:凡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8月26日,樊某被警方先行羁押。

  揪心:少女妈妈的请求

  小花含着眼泪告诉记者,警察来抓樊某那天正赶上下雨,正在坐月子的她无法面对这个事实,顾不上虚弱的身体,一直追出屋外。之后,她曾经抱着孩子来到抚顺县人民法院,请求法官宽恕樊某。她告诉法官,她是自愿与樊相好的,而且如果樊要是不回家照顾她和孩子,她们将无法生存下去。

  小花的事在当地传开后,抚顺县拉古乡大四村51名群众联名请求法院对樊某从宽处理。其理由是,小花现在一人在家根本无法生活。小花的处境也让法官们忧心忡忡,他们向抚顺县政法委汇报了情况。

  该县许多部门都很关注小花的生活状况,很多县领导看望了小花,并且拿出钱物帮助小花。县民政局还为小花送去米、面、油和一些生活补助,并且破例为其办理了低保。

  结果:法律的人情味

  抚顺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樊某与未满14周岁幼女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系被害人自愿与被告人发生性关系,无暴力和胁迫情节,且本案的发生又有一定的社会及被害人家庭因素,被告人犯罪主观恶意较小,本案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社会危害性并不大,且被害人要求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故对被告人樊某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1款、2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樊某犯有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姚俊伟时代商报驻抚顺记者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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