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自行车低人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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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0:5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17日讯(记者 张文艳) 开着轿车到酒店有人开门,帮着拿东西;骑自行车去则爱理不理,停在院内花圃边的自行车甚至被“扔了”。“难道骑自行车就低人一等?”今天,家住黄岛的刘女士致电本报,质疑长江路一家大酒店的“等级”服务。 12月15日下午5时30分,刘女士骑着自行车到该酒店参加单位聚会,但在酒店院内没有找到自行车的停放标志,她去问保安,保安也不知道,最后,刘女士只好将自行车停在了花
傍晚6时30分,刘女士从酒店出来后,却找不到自己的自行车了。刘女士连忙问院内的保安,对方却表示,“你停放自行车的地方是汽车的泊车位,不允许自行车停放。至于自行车现在在哪里,自己去找”。最后,刘女士在酒店门外发现了倒在地上的自行车,“车筐被摔坏了,脚蹬也出了问题”。刘女士感到很气愤,“即使花圃边不允许停自行车,也不应该把顾客的自行车扔到门外啊,丢了谁负责?” 在进出酒店的过程中,刘女士亲眼看到穿着整齐的服务生给有汽车的顾客开门,拿行李,“同样的消费,凭什么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对此,该酒店客房部葛经理表示,酒店在院子边上有停自行车的地方,但没有标志,“因为几乎没有顾客骑自行车来,所以没有专门设停车位”。葛经理承认,自行车是他让保安给推出去的,“因为它停在了汽车的停车位上,影响了我们停车。当时我们把她的自行车放在门口,但没想到会被风吹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