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莫名收到逮捕通知书续:家属索赔37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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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11:10 三秦都市报 | ||||||||
图为李建利向记者出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给侄子寄来的拘留通知书和逮捕通知书。 本报记者 品涵摄影 昨日,本报报道了“泾阳县高中生李龙莫名收到北京寄的逮捕通知书”一事后,李龙的二叔李建利说,经与北京警方对质,对方承认将嫌疑人的名字“张冠李戴”,对此,他要求公安机关撤销通知书,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370.504万元,同时将提起诉讼。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 张宁 曹洁琼) 针对“泾阳县中张乡一在家高中生莫名收到北京寄的逮捕通知书”一事,北京市公安朝阳分局和朝阳区检察院所指控的“犯罪嫌疑
朝阳警方称嫌疑人“张冠李戴” 李建利说,他的大哥李建生一直在北京打工,今年11月份他哥家收到北京市公安朝阳分局11月16日出具的京公朝预拘通字(2004)44980号拘留李龙的通知书和11月27日出具的逮捕李龙的通知书,并称李龙现羁押在公安朝阳分局看守所,他们全家为此震惊。在确认李龙仍在校上学之后,他们筹备了6000元钱于12月8日赶到公安朝阳分局与警方对质。次日,警方答复将犯罪嫌疑人“张冠李戴”,他们要求面见冒充李龙的嫌疑人,却未得到警方同意。 李龙家属向朝阳警方索赔370万元 对此,李建利与大哥李建生12月15日向北京市公安朝阳分局致函称:“李龙现在泾阳一高中读书,并不存在被你局拘留和逮捕。你局所发的这两份《通知书》严重侵犯了李龙的姓名权,在我县内外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使李龙的名誉和精神受到极大伤害,你局应该严肃对待此事,尽快于3日内向李龙致书面道歉函。由于你局过失而对李龙及其家庭造成的一切损失共计370.504万元,应由你局足额赔付,其中名誉损失300万元……” 李建利说,他们将此函送到公安朝阳分局时,对方称“不看”,并让他们到法院去告公安朝阳分局。在这种情况下,他决定近日内将公安朝阳分局告上法庭,还李龙一个清白,同时要求该分局尽快撤销关于对李龙的两个《通知书》。 泾阳警方4次向朝阳分局提供了李龙资料 泾阳县公安局中张派出所户籍民警白文浩说,北京市公安朝阳分局曾先后4次向他们所打电话了解李龙的情况,他每次都按其要求提供了李龙的身份证号,并调查得知李龙无犯罪前科,又向其提供了李龙家属的相关资料,最新的一次是12月17日11时30分左右。对方每次将电话打过来时都询问了接电话者姓名,想必他们一定有记录。关于他们向中张派出所打电话的时间可以到电信部门查询。 李龙学习成绩一直拔尖 李龙的母亲周月娥说,李龙从小到大很少惹事,学习方面从来不让大人管。正在上高中的李龙学习成绩很优秀。事情发生后,娃的情绪非常低落。关于李龙在校上学的相关情况,她已将相关证明寄到了北京公安朝阳分局。 12月17日下午,记者在李龙所在的学校证实,李龙的确在正常上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