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律师感动 将三百元钱捐给见义勇为者(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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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4:23 沈阳今报 | ||||||||
邵先生郑重地把300块钱交到记者手中 一番心灵沟通感动偷车贼 掏出三百元要给见义勇为者 新闻事件 冬夜、偷车贼、邵先生、300元钱,几个简单的词汇,构成了昨天发生的一个真实感人的故事。
昨天,做律师工作的邵先生顶着刺骨的寒风来到今报,郑重地把300块钱交到记者手中。他说:“这钱是我替一个曾经做过小偷的人捐给见义勇为者的。” “曾经做过小偷的人捐钱?”记者听后感到不解。于是,邵先生简单地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经过。 交流:感动了偷车贼 12月13日晚7点多,他发现了一个想偷他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当时因只有他一人在办公室,报警怕惹怒身高马大的小偷,便利用自己的工作优势,同小偷进行“心灵沟通”。邵先生告诉他:“现在老百姓最恨的就是偷自行车的和偷马葫芦盖的,我希望你能光明正大地做人。”交谈了半个小时,这名小偷先是沉默不语,当他转身想离开的时候,从兜里掏出了300块钱递给邵先生:“我身上就这点钱,麻烦你替我交给见义勇为的负伤者。” 邵先生看到小偷让他帮助捐款,连忙说:“这事儿我帮你可以,不过必须给你开张收据。”小偷听后满口答应。然而就在邵先生转身开收据的时候,小偷悄悄地溜出了房门。律师:不想让他失望 邵先生掏出他给小偷开出的收据说,他完全可以自己留下这些钱,但他不会那样做。 “首先我给小偷‘上课’,只是在自我保护过程中采取的拖时间策略,并没有想到小偷会掏钱给我。”邵先生说,他是搞法律的,知道不该收这样的钱。但小偷也告诉他了,这是“上课”的钱,不是“贿赂”的钱。他宁愿收这个钱,也不想让有决心改好的小偷失望。 “我只是想告诉那些曾经的见义勇为者,要见义‘智’为。”邵先生说:“我总是在报纸上看到一些市民为抓小偷而受伤的事例,我其实不太赞同。像我这样既保护了自己又让小偷受到了教育,最后还让小偷捐了钱,何乐而不为呢。”观者:质疑律师操守 邵先生说,对于这件事也有人提出了质疑。当周围的邻居听说放小偷这件事后,认为邵先生在金钱的诱惑下听任小偷逃走,而不是立刻报警将小偷绳之以法,这种明哲保身的做法,失去了一个法律工作者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但也有人认为,不管咋样自己没受伤害,又让小偷悔悟改过,从道义和法律层面上无可厚非。这种做法更值得其他擒贼人借鉴。 那么邵先生到底做得对不对呢?这些钱该怎么办?我们等待您的关注,也欢迎您打来电话参加讨论。 记者田静超/文见习记者常晟罡/摄 ( 沈阳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