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产后下身莫名被缝合 丈夫气病交加吐血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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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12:12 新文化报 | ||||||||
赵女士决心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 实习记者 孙立国 摄 新闻回放:2000年10月19日,28岁的赵淑辉在榆树市妇幼保健院(现改名为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顺产一男婴后,阴唇莫名“长合”。先后3次医疗鉴定,榆树市人民法院4次开庭审理,均没有结果。为此,赵淑辉的丈夫气病交加吐血身亡,赵淑辉带着4岁的孩子讨说法…… 本报讯(记者 广平 实习记者 王星子) 22日上午,榆树市人民法院就赵淑辉诉榆树市
长春市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宏和刘万杰看了报道,几次赴榆树市对赵的案件进行调查,对她的遭遇及现状深表同情,决定免费为赵淑辉代理这场官司。 临时决定不公开审理 8时35分,原本决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却突然宣布不公开审理,除当事双方外,其他人包括赵淑辉的亲朋都被拒在审判庭门外。 原告认为,根据相关材料和产后有人发现被缝合的事实,被告的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极大损害,而为了保存证据,赵淑辉阴唇愈合长达31个月之久,不能过正常的生活,造成极大的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害,因此赵淑辉的诉讼请求上要求,3被告赔偿因医疗事故致原告人身损害的损失189103.32元,其中包括医疗费和继续治疗费2848.12元,误工费1.4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 当庭未宣判 原告成被告 庭审最后阶段,原被告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但就赔偿额度没有达成一致。被告方认为赵淑辉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治疗费用不合理,认为赵淑辉没有造成伤残的鉴定结论,就不存在给付精神抚慰金的问题,赵淑辉则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法官宣布休庭。 随后,记者在另一份诉状上看到,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又欲起诉赵淑辉,理由是赵淑辉一事经过媒体报道,对该医院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影响了该医院的业务收入,要求赵淑辉公开向该医院道歉,并赔偿该医院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万元。据了解,榆树市第二人民医院起诉赵淑辉一案,将在2005年1月中旬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