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互助县法院判决首例医患医疗纠纷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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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16:42 新华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12月27日电 12月9日,记者从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互助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由本院受理的首例患者状告医院的医疗纠纷案,判决被告互助县高寨镇卫生院赔偿原告范增科的经济损失6992.40元。 2004年1月20日,原告范增科陪同妻子梁某到互助县高寨镇卫生院治病,医生马玉珍接诊后要求患者住院治疗,被告马大夫给梁某开了5组输液处方,同时用鼻导管输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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