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见大学主任遭强暴续:女孩被威逼不许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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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2:28 新文化报 | ||||||||
杨某所在的办事处大门紧锁 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招生的长春市新昊都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时,并无办学一项 新闻回放:1月8日晚,德惠来长打工的18岁女孩梦梦(化名),在“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教育学院办公室、民商经济法学院驻长春办事处”内,被该办事处主任杨某的同学李艳伍强暴,事发后杨某失踪。
本报讯 1月9日中午,梦梦的男友到长春市公安局幸福乡派出所报案,称其女友8日晚被人强奸,犯罪嫌疑人是金岛浴馆的服务员李艳伍。民警迅速赶到金岛浴馆,将正在收拾东西准备逃跑的李艳伍抓获。20日,犯罪嫌疑人李艳伍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相信“中国政法大学”的名气才赴约 想起1月8日发生的一切,梦梦痛不欲生:8日16时左右,她在卫星路附近的网吧上网,遇到了以前在“金岛洗浴馆”工作过的同事李艳伍,他约梦梦出去吃饭,被拒绝。没多久,一个自称政法大学驻长招生办杨主任的男人给梦梦打电话:“我是艳伍的同学,你到长春来打工不容易,多认识些我们这样的人,对你以后很有用的。”梦梦犹豫了一会,决定去赴宴。 当天晚上,梦梦同杨某、李艳伍等5人在长大酒楼见面,涉世不深的梦梦不知不觉被灌多了。22时许,6人走出饭店,杨某提意到自己的办事处去住。梦梦虽然醉了,但总觉得在外面过夜不妥,就坚持要回暂住处。这时,她隐约听见有人说:“那是政法大学的招生办公室,有什么害怕的?没有比那更安全的了。”随即,梦梦被李艳伍、杨某和其妹妹带到卫星广场附近的办公室内。 “杨主任”威逼遭强暴女孩别报案 梦梦被安排和杨某的妹妹一个屋子睡,李艳伍支走杨某的妹妹后将梦梦强奸。事发后,梦梦想离开,但遭到了杨某的阻拦:“现在外面锁门了你出不去,而且是我打电话把你叫出来的,你出点什么事,我得担责任的。” 杨某又软硬兼施地劝梦梦:“你已经是成年人了,这些算不了什么,传出去对你的影响也不好,何必把事搞大呢。”最后还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告诉梦梦:“你就算去报案这也不构成犯罪,再说我朋友很多,你斗不过我们。” 被“囚禁”到9日10时许,梦梦趁人不注意跑出了办事处。中午,在男友的帮助下,她到长春市南关区公安分局幸福乡派出所报了案。 称两年拿“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 案发后,记者对该办事处进行了踏查,值班人员劝记者报硕士进修班,并承诺,两年后可以拿到“中国政法大学”名头的学位证,但没有毕业证。 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办公室卢主任介绍,这个办事处系学院与长春市新昊都实业有限公司合办,长春办事处方面负责人事管理。记者查明,“长春市新昊都实业有限公司”系生产销售真空断路器的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时,并未说明有办学一项。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法人代表未果,该公司职员杨某仍然下落不明。 (记者 夏秋楠 通讯员 孟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