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被绑示众 一工地如此教训小偷惹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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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15:36 春城晚报 | ||||||||
20多公斤的扣件挂在小偷脖子上 昨日上午11点30分,李开志(化名)在一工地上偷扣件被发现后,重量近20公斤、锈迹斑斑的铁疙瘩就一直被挂在他的脖子上…… 小偷:为30元钱铤而走险 中午1点30分,记者在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的一个工地上见到李开志,他被用尼龙绳
据了解,李开志一年前来到昆明,找了几个工作都没成功,眼看生活没着落,就想走“捷径”。听说一些工地上的人员混杂,材料看得也不严,昨日上午,李开志就弄来了一顶安全头盔,佯装工地上的工人,混进了这个工地。但他没想到,得手后刚刚出门就被人逮了个正着。 记者看到,李开志戴着那顶黄色安全头盔垂头丧气地,一串扣件压得他喘不过气,长达3个小时的捆绑让李开志开始懊悔:“我连中午饭都还没有吃,饿了,知道自己错了。”对工地这种捆绑“挂扣件”教训他的做法,他无奈地摇头:“我也不懂法律,偷都偷了,只能任由人家处罚了。” 工人:给他一点教训 见记者拍照,工地上的工人们围了过来,几个工人边笑边嘲讽:“对这种人就是要给他点教训。”“谁叫他乱偷东西,活该。”说着,一工人又把地上的几个扣件加了上去。一工人说:“昨天上午,我看见这名男子鬼鬼祟祟捂着衣服往外跑,看他不像工地上的人,我们几个人就围上去截住了他。结果发现这名男子把19个扣件挂在脖子上、藏在衣服中想逃跑。为防止他逃走,我们就把他绑在门口,将被偷的扣件挂在他脖子上,教训他的同时,也给一些常偷东西的人点警示。” “他前天就偷了一次了,惯偷,不惩罚不行。”提起工地上丢失材料,这些工人打开话匣:“这是常事了,对这些人,一般方法惩戒不了他们,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悔改。”据这些工人说,“挂扣件惩罚”已经够轻了,工人也没有打他。据他们说,有的工地上发现小偷就打,还有打死人的情况发生。记者问这么长时间为什么不报案,一工人说:“等我们领导来处理完再报。” 市民:这种惩罚不人道 提起偷盗行为,过往市民都很反感。但许多人对这种“教训”却不赞同:“小偷小摸固然可恨,但这种惩罚有点过了。既然偷了东西,应该报警,让法律来惩罚他。”最先给本报打电话的李先生说:“捆这么长时间,我就怕他有什么危险。”偶然有人赞同工地的做法:“就该惩罚他一下。”但多数坦言:“吊这么重的铁砣,绑这么长时间,不人道。” 中午1点40分,一自称是工地负责人的男子来到现场,看见被捆的李开志就说:“快放了吧,吊这么重的东西。”至此,被捆绑吊扣件3个多小时后李开志被放开,他也抬起头,长长舒了口气。这位负责人说,他们工地开工7个多月了,因被盗丢失的材料价值上万元,小偷有的是外面的人,还有的是工地上自己的工人。以前抓到小偷都是口头教训,让他们赔钱,从来没有打人、捆人。这次工人这么做,主要是想“教训”他一下,也是为了警告其他人,但对这样的做法他自己也不赞同。这位负责人还说,他已经报了警。 下午两点,记者离开现场时,警察还没到,李开志依然留在原地。(完)(实习记者 李荣/文 记者 周明佳/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