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为争房产将父亲告上法庭伤透老父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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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14:24 新文化报 | ||||||||
陈先生在给记者讲述自己的坎坷经历 本报记者 赵滨 摄 父亲对此非常痛心,他表示,房子早晚会留给女儿,希望陈先生的女儿能和父亲谈谈 本报讯 (记者 王江) 陈先生曾是一个富人,现在却租住在一个狭窄破旧的小屋内,而且因为房屋纠纷,他还被女儿告上了法庭。昨天,由于女儿照顾生病的前妻无法出庭,此案才没有进行审理。
为孩子发展 举家搬回长春 “就是为了孩子,我才回到长春的。”忆起往事,陈先生显得有些无奈。1989年,小女儿佳佳9岁时,他举家迁回长春。之前,他是吉林市舒兰县的一名英语老师。 为了生活,陈先生白天摆摊修自行车,晚上到一家工厂打更。转正后,微薄的工资根本无法养活四口之家。他每天起大早到单位将活赶做完,随后回家炒瓜子上街卖,晚上则到歌舞厅为人进行二胡伴奏。慢慢地有了些积蓄,1992年时,他花2000多元兑下了一个发廊,苦心经营了3年,利用挣下的钱开了一家饭店。1996年初,他又兑下了一个饭店。 两家饭店的生意出人意料的红火。“好的时候,饭店一天纯利润就有3000元。”回想起鼎盛时的辉煌,陈先生兴奋难抑,“两家饭店一个发廊,财产最少有50万元。”陈先生终于过上了富人的生活。 生意红火了,夫妻俩的感情却越来越冷淡,后来越吵越厉害。2001年,他与妻子协议后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他把饭店给了妻子,一份房产给了大女儿,而另一处房产则归自己继续承租,房子当时的价值仅是总财产的十一分之一。 为了房产 女儿将他告上法庭 但是他承租的房子却引发了父女之间的纠纷。2004年末,小女儿佳佳突然将他告到了法院。诉状中提出:“父亲离婚时,亲笔签协议写明房屋更名为佳佳。后其合法对房屋更名后,其父却百般阻挠。后经协商,将房证放到其姑家,父亲却私自拿房证去再次更名,导致房证被物业公司扣留。2003年房屋拆迁时实行货币安置,父亲却利用作废的房证,私自将安置费取出。” “房子法院是判给我的,她所说的只是在判决前的草案。”陈先生否定了女儿诉状中的说法。 想留遗产给女儿 他租危房住 后来,陈先生买了一套房子并精细装修,随后将房子租出去,自己在外边租便宜的房住,在他租住的楼门口,浓黑的墨笔字提醒着:此楼是危房。“我以前都是住平房自己生炉子,今年煤涨价了,才租了这个有暖气的房子。”他说。 “买房子就是想作为遗产留给她的!”面对记者提出的疑问,陈先生说出了自己的打算:“离婚时我给了大女儿一套房产,小女儿我也一定会给的!” 为何不直接将钱给女儿,要闹到对簿公堂?陈先生说:“他们不会过日子,我得给他们留点底。”他说,无论女儿怎么告他,房子最后都会留给女儿。对于女儿的行为,他莫名地痛苦:“她肯定是以为我会把钱给别人,但是,她错了!”(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