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5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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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08:18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经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决定,2005年继续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共选调199名。其中,长沙17名,株洲10名,湘潭15名,岳阳6名,衡阳15名,邵阳19名,常德13名,益阳15名,娄底10名,郴州24名,永州30名,怀化8名,张家界9名,湘西自治州8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选调的对象应是列入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定向生)和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优秀共青团员,在校期间至少要有一次被评为校、院(系)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2、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3、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居全班前列,本科毕业生必须获得学士学位;4、适合从事党政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5、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6、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选调程序 1、学校推荐和报名。选调生推荐工作由高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学生处、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和院(系)党组织配合。推荐对象2月26日、27日到省里报名参加选调生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 2、录用考试。考试时间定于3月20日。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适时组成考察组,到有关高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对象均应参加有关市州组织的体检。 6、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 7、工作分配。选调生一般安排到领导班子团结、党政主要领导热心培养年轻干部的乡镇(街道)工作,在综合性较强、能较快熟悉全面工作的岗位上锻炼。选调生均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人员。 选调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录用考试大纲和修订后的体检标准,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可查询湖南领导人才网(www.hnleader.gov.cn)、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unbys.com)。 查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731-2217822考评中心0731-2688707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05年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