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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瘫痪 一纸协议医院能否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12日09:35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播出节目《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瘫痪 一纸协议医院能否免责》,以下为节目内容。

  主持人:孩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最大的心愿,哈尔滨市的董胜云也不例外。全家满心欢喜地盼望着自己的孩子早日降生,可是自从1997年春天女儿出生以后,他们一家人就陷入了无尽的烦恼之中。因为孩子从出生就被发现胳膊不能动。

  董胜云:我的孩子特别愿意跳舞,她跳舞还特别好看,跟我说妈妈我这胳膊啥时候能好呢,我也去学跳舞。

  琪琪:妈妈说等着病好了,就能跳舞了,看别人跳的时候我也想跳,我什么时候能象别人一样跳舞呢?

  解说:您刚刚看到的就是董胜云和她七岁的女儿,作为母亲,董胜云热切地期望琪琪能够象其他的孩子一样尽情舒展优美的舞姿,可是偏偏这个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奢望。究竟命运之神如何捉弄了可爱的小琪琪,这事还得从9年前说起。1996年,董井波与董胜云组建了家庭,开始了他们幸福的生活,而且很快就有了爱情的结晶。1997年4月29日,临近预产期的董胜云突然感到有些不舒服,为了安全起见,她便在婆婆的陪同下来到了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

  董胜云:接待我的是高医生,高医生就说如果你能撑到明天早上呢,你就过来,我说行,那我们就回去了。

  解说:第二天早上8点,董胜云再次来到王岗中心医院, 准备生产。

  董胜云:做完B超她说是枕横位,必须得剖腹,我家那个去交钱,交1500元钱剖腹钱,交完钱之后就入院了。

  解说:随后护士把董胜云安排在了3楼的病房内,几个小时过去了,医生只来看过两次。12点左右,董胜云在疼痛难忍的情况下,再次找到了医生。

  董胜云:检查说能正常产了,完了又从三楼给我整到了二楼,大概是一点多进的手术室,最后看生不下来了,她说做侧切吧。

  董井波:完出来跟我说,现在产妇正常产不了了,得需要做侧切,我说做剖腹多好啊,她说现在来不及了,我说那来不及咋整,就得做侧切呗。

  解说:手术进行了大约两个多小时,董胜云终于在疼痛中露出了笑脸,下午三点零五左右她产下了一名重3500克的女婴,董井波和母亲高兴不已,为其取名为琪琪,谁曾想这种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

  董胜云:生下来两小时我婆婆就发现这孩子胳膊不能动,孩子胳膊吧都是两个手和脚一起动的,但是我家孩子就光左手动,右手她不动,完就找他们医院的大夫,找大夫之后呢,说我们这不能检查,你们抱她到儿童医院去检查检查。

  解说:为了弄清楚琪琪的右臂为什么不能动,董井波立即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来到了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董井波:当时是晚上六点多,值班大夫说初步诊断为臂丛神经损伤,次日我们又到(哈尔滨市)儿童医院,通过会诊也是臂丛神经损伤,但排除了是先天性的。

  解说:董井波从医生那里了解到,臂丛神经位于颈部到肩部,是一些神经发出的分支,它的损伤有外伤造成的,有压迫的结果或者是源于直接的外力,比方说锁骨骨折或者肩部的损伤,还有儿童的产瘫等。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也称产瘫,是由于分娩时难产用力牵拉而导致的上肢瘫痪。那么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在给董胜云做手术时发生了什么事?琪琪的右臂瘫痪又是怎么造成的呢?带着疑问记者来到了该院。

  记者:侧切什么意思?

  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负责人:正常产不下来了,这个条件我不是和你讲了吗?产道小,胎儿大,肩宽,她没办法就得侧切,侧切还是不行,侧切之后还不顺溜下来,只能采取点紧急措施。

  记者:咱们的紧急措施是用手拽吗?

  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负责人:不是拽的,就是把肩往前,给她顺当顺当,小孩卡到那了,给她扒拉扒拉,用点劲稍就这么一点。

  主持人:原来是在董胜云生产过程中,医生采取的紧急措施把琪琪的肩部弄伤了。现在事已至此,董井波夫妇也只能一面带着琪琪到处治病,一面与该医院协商解决事宜。

  董井波:第一天去完以后吧,就跟她解释了说已经确定是臂丛神经损伤,他说是我们责任,我们就承担,没问题,你们赶紧办出院手续,再到别的医院做检查。

  解说:离开医院后,董井波便抱着孩子到哈尔滨市各大医院就诊,诊断结果都是臂丛神经损伤,于是董井波再次找到了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要求解决此事。这次医院给出了这样的答复。

  董井波:就是说已经发生这种事啊,我们医院给你拿一部分钱,回头我给你拿13000元钱,咱就公证。

  解说:医院认为此事是医疗意外,只能一次性了结,给予困难帮助一万三千元,经公证后家属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纠缠。由于董井波不想耽误孩子看病的最佳时机,便同意了医院的解决方案。

  董井波:1997年4月30日小孩出生之后呢,从经济方面也不是很宽裕,寻思拿这13000元钱能把小孩的病治好。

  解说:从此以后,董家开始了漫长的求医路。1999年4月,董井波听人说上海某医院能够治疗琪琪的病,于是便带着孩子立即赶往上海,并在琪琪2周岁生日那天做了第一次手术。

  解说:第一次手术后,孩子的病情有所好转,为了能够彻底将孩子的病治好,董井波夫妇带着孩子先后8次去上海,做了3次手术。就在哈尔滨与上海两个城市间往返的过程中,琪琪度过了5周岁的生日。

  解说:幼小的琪琪经历了比别的孩子都要痛苦的童年,但是尽管经过了3次手术治疗,她的病情仍没有好转,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却不能和别的孩子一样活蹦乱跳,董井波再次找到了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

  董井波:(医院)说我们已经公证了,我说公证不合理,你说是医疗意外是由你医院说它是医疗意外,那么你也没有具体到有关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鉴定,我认为不合理之后呢,跟他交谈几次她就说了,那你不合理没办法了,那你就上法院告吧。

  解说:2003年11月,董井波一纸诉状将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告上法庭,并申请对该医院给琪琪所造成的伤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做医疗事故鉴定。

  董井波:今年(2004年)的6月22日,鉴定结果出来了,属于医疗事故,是三级丙等医疗事故。

  解说:到此,董胜云夫妇心里的一块石头才真正落地。可是这时院方却拿出当初签订的协议,指出双方不能违背协议的约定。那么董井波与王岗中心医院之前签订的此事属医疗意外的协议还是否有效呢?

  李虹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协议里面主要是医院考虑到患方的父母没有工作生活比较困难,同意给予一个生活困难的补助,这个生活困难的补助就是他要求我给你这个补助,你以后就不能因此来找我了。你给他补助只能是因为生活困难你帮助他,但是我觉得不能够排除医院确实有责任的话,它不能排除它的责任,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进到法院以后做了一个鉴定,这个鉴定的结论是医疗事故,我认为医院还是有责任要承担这样一个责任的,就是赔偿的责任。

  解说:为了确定琪琪的伤到底属于几级伤残,董井波又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果如下:

  1、被鉴定人右臂丛神经损伤属七级残;

  2、手术治疗右腋后部瘢痕需人民币6000元(或按实际合理支出计算);

  3、目前无需特殊治疗,可行医疗终结;

  4、根据其损伤性质,治疗情况及其年龄小,伤后至2002年9月25日第三次手术后3个月,住院期间二人护理,其余时间一人护理。

  解说: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对该鉴定结果不服,又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再次鉴定。而此时董井波夫妇已经无力支付再次鉴定的费用,可是他们与哈尔滨市王岗中心医院的官司没有结束,更让人心痛的是,琪琪已经7岁了,她究竟还要拖着那瘫痪的右臂等待多久呢?(编导:王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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