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0名出租屋管理员逐家逐户排查 严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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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05:01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张妍通讯员马俊)昨日,宝安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在全区下达紧急通知,从即日起,动员全区2300名出租屋管理员对全区出租屋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除了采集租住人员信息外,还要做好出租屋信息的采集和登记工作,尤其对于用作商业用途的出租屋,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与出租屋业主签订治安责
同时,出租屋管理部门对于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停租、限期整改或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商业用出租屋吊顶没有达到每1.3平方米安装一个喷水头,通道没有应急灯,走廊没有灭火器,消防通道没有照明指示灯,上层住人、底层加工(或营业)的“二合一”出租屋,都要及时通报消防部门。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张妍通讯员马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