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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被强制安装节育环续:当事官员逍遥法外(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00:41 牡丹晚报

  仅巴掌还不够,见霍秋丽双手护头,那壮汉上去朝她腿上又是一脚。

  事后将公安机关法医鉴定,霍秋丽右下肢于膑骨下沿处偏内侧皮下出血,呈青紫色;左外踝处向上14cm皮肤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你做的啥事你还不知道?”郑衍香反问霍秋丽,“陈建超个子矮、长得丑,家里穷,你一个小闺女到哪儿找不到对象,几百里地跑到这儿来?你年纪轻轻就做妈妈多‘荣幸’啊!”

  霍秋丽问:“你说这些与我啥关系啊?”

  郑衍香没有回答,她发出命令:“下去做个B超,看看她怀孕了吗?”

  一个未婚女子,哪儿见过这种情形,霍秋丽又羞又气。在医务人员的劝说下,在一楼的计生办服务站,霍秋丽勉强做完B超。之后,她又被带回二楼。听到“没有怀孕”的报告,郑衍香再次发出命令:“再看看有没有生过孩子?”

  霍秋丽再次被带到楼下检查,查毕,有人向郑衍香汇报说:“查不出来。”

  郑衍香对屋内一个记材料的人说:“给她写上,生过孩子。”然后对医务人员说:“下去,给她放环!”郑衍香这里所说的环,就是节育环。

  这次霍秋丽真的绝望了。

  她羞辱难当,拼命挣扎,但终究胳膊拗不过大腿,在三四名医务人员的协迫下,一个本不该属于她这个群体的节育环就这样放入了她尚未生育过的子宫。

  然而,噩梦远远没有结束,更荒唐、更离奇的还在后头。

  尚沉浸在生理和心理双重痛苦中的霍秋丽随即又被带进该计生办西院的一个小屋内。“当时好像经过了三道铁门。”霍秋丽说。

  这是怎样的一个小屋啊!

  借着微弱的光,霍秋丽看到,屋内满是水、尿、屎、杂物,臭气熏天,潮湿不堪。“这屋里怎么还有屎啊?”她正纳闷时,一只狗猛地从屋子一角钻了出来,惊魂未定的霍秋丽被吓了一大跳。她也忽然明白,在这个10多平方米的小屋内,居住的不仅仅是人,还有一只畜生。

  在她来之前,已经有一名妇女被关在这儿。“这只狗咬人吗?”霍秋丽问。

  “它和人都混熟了,不会再咬了。” 那名妇女回答。一个小时之后,那名妇女的家人领走了她。“说是罚两千元的,我们托了人,罚了一千。” 那名妇女的家人说。

  黑漆漆的屋内只剩下了霍秋丽一个人。

  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在这个充满恶臭的小屋内,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晚8时许,有人送过来一张床。

  晚10时许,陈建超的姐姐得知后送来一床棉被。

  在霍秋丽被关押期间,她每顿有5-10分钟的吃饭时间,饭是陈建超的姐姐送的。也只有在吃饭间隙,她可以抽空解个手,平时内急只能拉在屋内。解了大便,小狗就跑过来吃光。她一直穿的衣服也是被抓当天打药时穿的衣服。

  就是在这种条件下,霍秋丽在这里度过了近5个昼夜,直到4月22日晚8时,才被济宁市检察院会同汶上县检察院解救出来。后来,在法庭审理此案时,陈建超的代理律师宋律师在当庭辩论时问道:“如果当时检察机关不来解救她的话,你们会不会放人?”作为此案三名被告之一的刘楼乡计生办副主任徐卫东斩钉截铁地说:“不放!”

  陈建超是在2004年4月18日上午10时心急火燎地从河南赶回来的。

  他一来到就直奔乡计生办,看望他的恋人,并迅速投入到了解救霍秋丽的工作中去。他质问赵书霞:"你们凭什么抓人?"

  赵书霞说:“你们非法同居,准备钱去吧。”他就不明白,自己远在河南,

  怎么就和恋人非法同居了呢?

  他找郑衍香说理:“你们凭什么打人?”

  郑衍香回答:“谁打的你就找谁去吧。”听了这话,他张嘴大骂,接着就被抓进了派出所。直到晚上10时,他写了保证书表示不再闹事,才被放了出来。

  从村干部那里,陈建超得知:要交4000元罚款才肯放人。孩子上学、母亲住院,他上哪里筹集那么多钱啊。没办法,他只有上告。

  2004年4月21日,济宁市检察院。

  一位负责人闻听此事拍案而起,“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别说霍秋丽没有违法,就是有,他计生办有什么权力抓人!” 当天晚上霍秋丽得以脱离苦海,此时

  她已失去人身自由达120个小时。

  对未婚女子霍秋丽来说,与强行上环相比,被关这120个小时“禁闭”委实算不了什么。关“禁闭”,她失去的是自由;强行上环,她失去的是尊严。一个人失去了尊严,她还有什么活头,所以霍秋丽想到了死。“人活到这份上,还有什么意思。”她说。

  支持她活下去的就是这样一个念头,就是“要法律还我一个公道,要人们给我一个清白”。

  她告诉记者:“我很想念远在远在单县的父母,想念家乡的亲人,但我现在觉得没脸见他们,等到平冤昭雪的那一天,我要光明正大地回来。”

  2月18日清晨,记者采访到家住单县农村的霍秋丽的父亲。这位善良的老人对此事也非常伤心,他盼望案子早一天了结,女儿早一天回家。

  特别策划/“未婚女被强带节育环事件”独家调查

  未婚妻受到如此不公待遇,老母亲又被摔成脑震荡,陈建超心如刀绞。看着时而哭、时而笑,疯了一般的霍秋丽,陈建超捶胸顿足地发誓,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讨个说法。

  漫漫申诉路

  “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与家家户户大门上张贴的大红对联上贺新春的喜庆氛围不同的是,陈建超大门上的对联却是:“血泪官司路坚决到底 誓把正义伸为国为民”,横批“豪气震天”。

  未婚妻受到如此不公正待遇,老母亲又被摔成脑震荡,陈建超心如刀绞,尤其是未婚妻被上环一事,在十里八乡迅速传开。“大姑娘上环---破天荒”,成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谈资。这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耻辱啊!看着时而哭、转而笑,疯了一般的霍秋丽,陈建超捶胸顿足地发誓,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讨个说法。

  本地上访无门

  陈建超一次次地到乡政府找领导,一次次地被拒之门外:“领导不在家,领导开会去了……”。一次,陈建超忍不住在乡政府院子里大吼:“你们再不管不问,我就到省里、到北京去告,看看有没有说理的地方?!”一位乡里的干部指着他的鼻子说:“进了计生办的门,哪有不交罚款的,不罚你就算你烧高香了,还想到处告状?乡里拿20万元陪你打官司!”对此,心细的陈建超和以往一样进行了录音。

  2004年5月初,陈建超决定到解救霍秋丽出来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去找那位“拍案而起”的“包青天”。谁知刚一进门,那位“包青天”和蔼地说:“拿录音机了么?拿出来我看看。”刚接过去,“包青天”脸色突然一变,严肃地说:“你私自录别人的音,你犯法了你知道吗?没经过政府允许,你私自拍照,犯法了知道吗?再说,你的事已经处理了(把霍秋丽解救出来),你要到处乱告,就把你抓起来!”看着一脸冰霜的“包青天”,陈建超半天才缓过气来,这个刚强而倔强的汉子气愤地说:“只要我陈建超有一口气,我就要讨个明白!”“你给我滚出去!”“包青天”铁青着脸将他赶出了办公室。

  一位姓王的检察官将陈建超叫到办公室,将陈建超写的上访材料连同录音、相片等证据留下了一份,并说:“你有什么要求,你写下来,签上你的名。”陈建超毫不犹豫地写上:“依法处理,给母亲看病!”

  几天后,陈建超接到市检察院通知,材料已经转到汶上县检察院。他急忙到县检察院问情况,得到的答复却是:“市检察院办的案子,我们县检察院怎么办理?”陈建超搭车赶到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回答说,已经把材料上报给了领导,领导不批,他们就不办,一年两年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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