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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拿百元人民币当背景 毛主席头像随意调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10:29 辽沈晚报

  这儿有一个照大头贴的店铺,竟拿百元人民币当背景,你们快来看看!昨天,记者接到读者打来的热线电话,反映铁西区某大型超市内一个名叫维华的商业广场内一个照大头贴的店,有亵渎人民币的行为。

  昨天下午3点多,记者按照读者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这家店面,走在玻璃窗外,记者就留意到一个相框内摆放着一张“仿真”百元人民币的照片,非常醒目,过往路人都可以清楚
看到,而人民币中除了毛主席的头像变成了一个陌生男子的面孔外,其他部分则完全没变。

  记者随即进入了该店,店里照大头贴的顾客络绎不绝。记者表示是来照大头贴的,并询问店员是否可以也照一张以人民币做背景的照片,店员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并表示那个贵一些,需要20元钱。普通的大头贴是10元钱4张,而制作人民币照片一张就需要20元钱,该店员告诉记者这是由于照过照片后,还需要电脑制作,所以这样的照片成本高一些。

  在记者照过照片后,该店员将记者的照片扫描到电脑上,然后就开始进行了简单的制作,只用十几分钟,毛主席的头像就变成了记者的头像。而在制作的过程中,记者留意到许多顾客都在一旁观看,甚至在玻璃窗外都围聚了不少看客,但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对这件事提出异议,更没人上前制止。而看客中也不乏一些正在上学的小朋友,一个小朋友甚至还央求妈妈也给自己做一张,但被妈妈拒绝了。该店员表示无论是百元大钞还是几元钱的钞票都可以制作,而且保证逼真。他说,平时做这种照片的人还是不少的,但一般都是年轻人,他们都觉得挺有意思的。

  亵渎人民币 处罚

  人民币作为我国的法定货币,如同国歌、国旗一样,代表着国家和政权,作为国家公民,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它,保护它,而不应该亵渎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应对商家的行为进行处理,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而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的罚款。”记者 吴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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