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专家观点:这是一个学术问题应通过讨论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8日18:11 生活新报

  专家观点

  专家一:云南大学法学院 杨临宏教授

  专家二: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 万立律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进行二审开庭时,只是对"人民法院是否应该受理该案"进行审查,目前还没有结论。本报记者近日针对这起特殊案件中的种种法律问题,走访了两位法学专家,他们一一进行了分析。

  "这是一个学术问题"

  记者:在老教授的这起官司中,我们看到已经有过几家法院对他的起诉不予受理,但后来还是得到受理了,审理(一审)下来的结论呢,还是又回到先前不应该受理的立场。这说明我们法院系统对这个问题也是存在分歧的。那么,两位怎么看待?

  杨临宏:我认为不同的法官对同一案件或同一个法律关系都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可从不同的角度对本案作出不同的裁决。这很正常。

  万立:首先,我认为此案只是一个学术问题,案中那位老教授的观点只代表他对数学领域某些问题的看法。其次,法律不应该介入专业学术领域。法官懂法但不一定懂得专业学术,因此,不应该介入本案,也不可能对其中的是非做出正确判断。而且,老教授纠正的是一个正在探询的学术问题,如果法律介入,反而会制约自然科学的发展。

  记者:如果什么案件都能的得到受理,会不会使得无理缠诉的情况急聚上升?那么,该不该立案的标准究竟是什么?究竟哪些案子是不应该受理的?

  万立:如果此案得到受理,会造成客观上人民法院没法作出裁决,因为所涉及的是学术问题,那样的话,法院就变成一个学术裁判机构了,而实际上,法院没有这个能力。至于法院立案的标准,在《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中要求有明确的原告、被告;二者要有利害关系;有明确诉讼请求。因此,像本案涉及专业学术争议的问题司法就不应介入,法院也就不会受理这一类案件。

  是否属于"公益官司"

  记者:具体到本案,如果教材中确实存在错误,那责任在哪个部门?具体的负责人应该如何进行追究?

  杨临宏:如果教材存在错误,在本案中责任存在两种:一种是编辑及出版、印刷责任,一种是审核责任。编辑及出版、印刷责任是在教材编辑出版过程中,具体承担编辑、印刷一方的责任。教材一般是由国家教育部负责审核,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出版印刷。如果是把关不严,审核出错,那么教育部应承但行政责任,印刷出错则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负相应责任。

  万立:我首先讲过此案是一个学术问题,而学术问题是没有绝对真理的,本案不存在有责任。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编辑出版各种教材,书中的定理、公理经历了一个求证过程,如果发现这些定理、公理有错误,责任是无法追究的。正如人的认识是有限的,社会的发展是无限的,不管法律还是自然科学在今后发现了错误都不可能去追究某个人的责任。

  记者:我们知道在通常的民事诉讼中,确定原告人的一个原则是你的利益因被告的行为,而遭受了损害。但在本案中,老教授的个人利益并未直接因教材的问题,而受损。老教授自己认为这是一起"公益官司",他是为孩子们的利益在打官司。作为旁观者,你怎么看待?

  杨临宏:公益官司牵涉到"公益诉讼",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它不是一个法定概念,只在实践具体分析。

  万立:我觉得这不能说是一个"公益官司"。公益官司解决的是公众利益受损的问题,而本案的前提基础是一个学术争议问题,说它是公益官司还有待商榷。

  "应该通过学术讨论来解决"

  记者:这让我想到去年四川的一个官司,是一个原本不相干的市民,就市内一处工厂的污染问题提出诉讼,把这家工厂和其上级主管部门都告了。在告之前,这位市民曾受到一些好心人的提醒,说人家并没污染到你,你哪有资格去告。遗憾的是这个官司因一些行政干涉而不了了之。我想,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太明白,就是:在这类"公益官司"中,究竟谁有权利提出诉讼,也就是说原告如何确定?

  杨临宏:在四川这起环境污染事件中,因不存在对原告的侵害,所以该市民没有资格提起诉讼。我觉得环保民间团体可以提起这样的诉讼。另外,检察机关也可以代表国家,作为原告提起相应的诉讼。当然,这两种情况在目前来看,都还无法实施。

  万立:这个案子里面,既然污染问题没有直接对那位市民造成损害,那么,他是不能成为合格的诉讼主体的。具体到云大那位老教授的这个案子,我觉得它与四川环境污染事件并非同类案件,他们的前提是不一样的。

  记者:那么,两位觉得他对数学教材提出的这种质疑,要通过什么途径来解决才好呢?

  杨临宏:他认为教材有误,应该向国家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提出来,要求予以更正。有关部门不予答复或不予处理,那这就是行政不作为,可以直接状告这些部门。

  万立:还是那个说法,我认为这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他应该通过写学术论文的方式,来进行论证,并以此力求得到学术界的认可。这是也作为一名学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职责。(首席记者 温星 文/图)

[上一页]  [1]  [2]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苏丹红一号食品风波
3.15 消费者权益日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购房还贷计算器汇总
解读商品房销售合同
林白:妇女闲聊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