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投诉铁道部:车票应加注提前检票上车字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02:20 生活新报 | ||||||||
昆明至盐津的火车票 坐过飞机的人都知道,机票上专门印有一行提示乘客提前半小时登机的字样。但是,火车票上却从来没有这样的提示--这点已经为人们所司空见惯。但是,在昆工作的毛先生却就此发出了自己质疑的声音。 昨日,他们的委托律师专程来到昆明铁路局,提出应该在车票上加注提示乘客应提前检票上车的字样。而同样内容的《建议书》和《律师函》在此前已经通过各种形式,发送到
1、乘客:手持车票,上车遭拒 毛先生是云南宣威人,几年前来到昆明,一直在某文化单位工作。按照原定计划,今年春节他不回老家,而是和女朋友刘某一起到昭通盐津一个朋友家过。为此,他早早就订好了两张2月6日11点45的火车票,打算搭乘昆明至重庆的2004次火车,途经盐津时下车。 据毛介绍,2月6日当天,由于早上家中有点事情耽误,他们直到11点41才赶到昆明火车站。"当时就差那么几分钟车就要开了,我们非常焦急。但是,刚到检票口,工作人员就把我们给栏住了。我出示了手中的车票,他们还是坚持不让进,说是有规定,火车开车前3分钟禁止进站。"猛然听说有此"规定",毛先生感到实在难以接受。"这是哪里制定的?既然有这样的规定,那为何不在车票上加以标注,或者在车站里进行相关的提示?在这种情况下,谁知道你有这样的'规定'?" 尽管经过反复交涉,但工作人员始终不让毛先生和女朋友小刘检票上车。 2、律师:铁道部门构成委约 毛回忆说,当时跟他们相同命运的还有至少十几名乘客,其中有的甚至已经开始丧失理智和工作人员大吵起来。无奈之下,他和女朋友小刘只有考虑重新买票,但由于已经临近春节大假,火车票已经无法买到,最后,他们只有赶到长途汽车站,拜托以往熟悉的司机帮忙。直到深夜11时许,他们才终于登上了开往盐津的客车。"这件事情实在太窝火了,想这这个遭遇,整个春节我们都没过好。"收假后,毛先生找到云南艺融律师事务所就此进行咨询,王定龙律师分析认为:任何旅客在购票后,就已与营运方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个前提下,营运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如实告知旅客在乘车过程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这就是其中基本的义务之一。因此,没有告知旅客必须提前三分钟进站的规定,就已经构成违约。而这一违约行为直接造成了旅客滞留的后果,还给被滞留者带来了较大的精神伤害。 3、投诉: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在以上看法的基础上,2月22日,王定龙律师以毛先生代理人的身份,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毛所写的一份《建议书》和《律师函》一起寄往了国家铁道部。在《建议书》中,毛先生提出:为让这种旅客滞留事件不再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应该在车票上的显著位置,明确印上"请提前5分钟(或3分钟)检票上车"的字样。 而在《律师函》中,王定龙律师明确提出了他认为铁路部门应该承担的4点责任:1、向毛先生、刘小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1元人民币;2、退赔二人购买这两张已作废车票的价款;3、承担他们重新购买汽车票的费用;4、全额承担因处理此纠纷而支出的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这两份材料被以各种方式,先后发送到了铁道部、昆明铁路局等相关部门。另外,昆明市消协在接到投诉后,也已经就此展开调查。但是,至今毛先生尚未得到任何答复。 4、昆铁领导:"可以研究" 昨日,王定龙律师带着毛先生给自己的委托书,来到昆明铁路局,欲寻求一个答复。一位自称是副局长秘书的何先生拿出一份登记表说:早已经收到《建议书》和《律师函》这两份材料,局领导非常重视,当天就作出了批示,"可以研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何秘书坦陈:飞机票上一向都专门印刷有提示旅客应提前半小时登机的字样,但火车票上确实没有这样的内容。铁路系统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车站内比较大,即便是很熟悉站内情况的工作人员,用3到5分钟也很难从检票口跑到车上。而且,即便是车已经开动了,也会有那么一些人往车上跳,那将是非常危险的。"火车是很特殊的一种交通工具,必须准时开车,因为存在一个轨道交错的问题。所以,这种不成文的规定都是为了广大旅客的安全着想。" 这位何秘书最后一再强调,他的话并不作为正式采访。他称经昆铁客运处已经接受领导指示,正在就此进行处理。经其电话安排,该处负责人与多家媒体记者相约,将于今日下午接受正式的采访。 请广大读者继续关注本报就此所做的系列报道。生活新报记者温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