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井盖导致汽车撞死人 被告父母扛井盖出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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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1日14:12 法制晚报 | ||||||||
![]() ![]() 被告父母扛“肇事”井盖出庭 ![]() ![]() 被告父母扛“肇事”井盖出庭 本报讯 (记者杨京瑞 实习生张盈) 25岁的赵达文驾车行驶时,地面上一个凸起的井盖突然将他的车掀起来,车冲向辅路,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的惨剧。昨天,司机赵达文受审时,他的父母把“肇事”的井盖搬上了法庭。 就赵达文是否构成犯罪,辩护律师刘博今称,从赵达文行车路线根本看不到每小时60公里的限速标志。赵达文根本没超速。在这起事故中赵达文也是受害者,所以不构成犯罪。
公诉人辩称:“限速标志是存在的,没有看到不等于没有。前面的车都绕过去了,只有赵达文的车撞上了,正说明他行驶速度快。” 对于交通队出具的“赵达文超速行驶,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刘律师认为:“认定书少了一个主要当事人,即道路的管理者。管理者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赵达文应负次要责任。”刘律师说,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他要向法院提出,追加道路的管理者。 赵达文的父母带着那个闯祸的井盖来到了法院旁听。赵达文庭审后对记者说:“我大学4年没在母亲身边,没想到刚毕业工作两个月就出事了,这回又不能陪妈妈了。” 赵达文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本案在法官合议之后将择日判决。 案件回放 2004年8月27日傍晚,赵文达驾车在圆明园西路主路行驶时,发现路面凸起一个雨水井盖。赵文达急踩刹车,但车已经飞了起来,撞上一辆富康车之后,又撞上4个骑自行车的人,致3人死亡、2人受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