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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救火被烧成重伤 无力承担巨额药费服毒自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18:28 新桂网-南国早报
村民救火被烧成重伤无力承担巨额药费服毒自尽

廖锦活4岁的女儿不停地哭喊着“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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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救火被烧成重伤无力承担巨额药费服毒自尽

廖锦活家中最值钱的就是墙上的这个挂钟了。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王克础/文 何定坚/图 一年多前,上思县农民廖锦活在森林火灾中因救火被烧成重伤。为治伤,他把3名雇主、4名消防队员及当地林业局告上法院,然而,官司打了一场又一场,但他一直没有拿到充足的治疗费。3月8日,饱受伤痛折磨的廖锦活服药自尽。

  救火者服药身亡

  3月12日,记者下车后步行了约半个小时,来到上思县公正乡信良村那垌屯。偏僻的村庄一片沉寂,枯黄的树木之间,一间孤零零的泥砖房立在山腰。这就是廖锦活的家。

  廖锦活一家9口人就挤在这间不足40平方米的屋子里。厅里摆放着3个用来装稻谷的旧铁皮桶,昏暗的角落处摆放着两张摇摇晃晃的高低床。屋里最值钱的算是墙上的挂钟了。

  28岁的廖锦活之妻曾某呆呆地坐在门槛上,不停地摩挲着丈夫的照片和昔日的结婚证。她哭着对记者说:“他抛下70多岁的老母亲和4岁的女儿走了,让我一个女人怎么支撑这个家?”她4岁的女儿摇着母亲的胳膊问:“为什么那天早上,爸爸明明睁着眼睛,嘴里还吐着白色的东西,却不理我?”廖锦活的妻子闻言大哭,孩子喊着“爸爸”,跟着大哭起来。廖锦活70多岁的老母亲蹒跚地走过来,将孙女搂在怀里……在场的村民们一边劝慰,一边落泪。

  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廖锦活被烧成重伤后,他老父亲因病去世。廖锦活的弟弟廖锦念为了筹钱给哥哥治病,四处打工,到现在还欠着2万多元的债务。那段时间里,村民们你50我100地凑钱给廖锦活治伤。廖锦活的伯父把马和鸡鸭全都卖掉,好不容易凑到6000多元,送到他床前。

  尽管这些钱只是杯水车薪。廖锦念从角落处拿出一瓶“易可敌”农药瓶对记者说:“我哥哥一定是不忍心再拖累我们,才喝农药的……”

  无钱医治被抬回家

  2003年,来自钦州的卜炳心、卜炳精及廖锦丰(廖锦活的堂弟)3人合伙承包80亩的山地,联手开发上思县公正乡信良村米引屯的岽良山,开荒种植果树。期间,廖锦活受承包人之请,来到山上帮厨。

  为了造林整地,3名承包人组织民工开设防火隔离带(即防火线),并请时任上思县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的刘有韩来放火“炼山”。当年10月29日早上,刘有韩带3名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到岽良山点火“炼山”,不料引发森林火灾。廖锦活等民工加入了灭火行列。救火中,廖锦活、卜某等两名民工被严重烧伤,一名消防队员也被烧伤。之后,卜某不治死亡。

  廖锦活被诊断为全身80%烧伤。几个月的治疗花去了5万多元费用,其中,上思县林业局支付了1.3万元,承包人也支付了一部分。在第二阶段治疗中,医院要求交纳2万元医疗费以进行植皮、整形手术,但承包人及林业局均不愿意再付钱。2004年3月,因无钱医治,伤重的廖锦活被亲人接回家里。

  官司打了一场又一场

  2003年11月,廖锦活将上思县林业局告上法庭,追讨治疗费。廖锦活认为,刘有韩等4名森林消防队员放火烧山导致火灾,林业局应当承担责任。

  上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刘有韩等人“炼山”是职务行为。廖锦活败诉,上诉后又被驳回。

  无奈,廖锦活又将3名雇主、刘有韩等4名消防队员以及林业局告上法庭。2004年8月28日,上思县法院判决卜炳心、刘有韩等7人共同支付廖锦活的治疗费用,他们无能力支付的部分,由上思县政府承担支付。对此判决,卜炳心3名承包人不服,上诉到防城港市中院。防城港市中院经审查后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

  眼看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官司打了一场又一场,但却拿不到治疗费,加上全身伤疤疼痛难忍,生活不能自理,廖锦活感到生不如死。2005年3月8日早上,35岁的廖锦活饮下农药自尽。

  “炼山”是“私捞”行为?

  3月12日,记者找到3名承包人之一的廖锦丰。他告诉记者,在“炼山”之前,是他到上思县森林消防大队请示刘有韩的,刘有韩说几十亩地不用办什么手续,并口头说每亩收4元钱的“炼山”费,共300元钱。“我们只是农民,刘有韩作为森林消防大队队长,当我找到他要求‘炼山’,该办什么手续他应该知道,更应该告知我们有关事项。”廖锦丰对记者说。

  记者于3月12日采访了上思县林业局副局长黎卡斯。黎卡斯说,这次森林火灾,跟林业局无关。他说:“出于人道主义,林业局已为受伤的卜某及廖锦活支付了6万多元的费用。而廖锦活的植皮及整形手术至少需要二三十万元,林业局去哪里找那么多钱?他死后,林业局又为其支付了3000元殡葬费。”“卜炳心等3人在‘炼山’时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刘有韩等人也是他们私自请去的,与林业局无关。刘有韩经常搞‘私捞’。

  2004年7月10日,刘有韩因此案被上思县法院以失火罪判了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目前单位安排刘有韩在林业局基层木材检查站上班。”黎卡斯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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