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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举报前单位领导被拘禁审讯(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1:54 南方都市报

  109室里的审讯、挨打

  审讯集中在三个方面。这是季嘉凡后来认为对方抓自己的三个目的:销毁证据、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财产

  季嘉凡说:“陈义涛雇用了几个人来做看守。”先是有两个保安来看守,来了一天半陈义涛就不满意了,嫌他们睡觉。后来雇用了四个下岗工人,给他们20块钱一天,“出来那天,我看到他们结账的。四个工人看我看得形影不离,连上厕所都跟着。”

  换到109室后,审讯开始了。根据季嘉凡的记忆,一共有4个人审讯过他,一个是陈义涛,“第二个姓宋,问了一个小时就走了,后来就再也没出现。一个姓王的,人家叫他王检,玄武区检察院反贪二科的,审了我接近40天。他走后,来了一个叫蔡文沛的,说是玄武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审了30多天,直到我被放出来。”

  对他的审讯集中在三个方面:他举报房林、钱伟的材料,他个人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以及他名下的财产。这是他后来认为对方抓自己的三个目的:销毁证据、找他的犯罪材料和侵吞他的财产。

  季嘉凡回忆说:“陈义涛说:‘不用我说了,你举报房林,举报钱伟,都举报了什么内容,写下来吧。’我说‘我不是都给你们了吗?’陈义涛回答:‘那是过去时,现在重新写。’他还说:‘房林和钱伟,就关在隔壁的楼里。’”

  在季嘉凡的日志中,一共记了四次被“王检”和陈义涛要求写详细的举报材料。他说:“我写的什么事情,第二天他们就来讲了:‘你讲的那个房林拿红木家具的事情,查实了,82500元,房林跪下来了。’我听了心里很高兴,后来才知道全是假的。”

  季嘉凡说:“王检审讯我,问:‘你曾经担任过国企的什么职务?’我说:‘没有,我当时是业务员。’他说:‘你担任过总经理的吧,还是副总经理?’我说:‘你这么说是不是逼供?诱供?’他一个巴掌打过来,我说:‘你怎么打人呢?’接着他用膝盖骨顶我小腿胫骨,一顶,我马上痛得抱着就躺下来。他审我的时候一个人,把看守叫到对面去,他一打,我就喊,看守跑过来问什么事,一看我躺在地上,就又退回去。”

  季嘉凡说:“陈义涛也会问一些别的问题,比如‘你嫖娼吗?’我说:‘中纪委管这个事吗?’他说:‘我们闲聊。’我说:‘我不好色’。”还有一次陈称:“你们有一个女会计,小姑娘告你。”季说,我们公司没有女的会计。陈顿时不说话了。

  季嘉凡认为,这些问题是别有深意的,“陈义涛经常讲‘顾绍喜就是我抓的,中化公司抓任何人都不会错,我们抓你,我不相信你没事’。顾绍喜就是这样被他搞掉的。”

  顾绍喜1993年至1996年曾任中化华东公司总经理,因为贪污和生活作风腐败,被中化公司纪委宣布实行“双规”,最后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季嘉凡说:“我的一位老同事跟我说,顾绍喜的问题都是被陈义涛关起来以后审出来的,而公司为了奖励陈义涛,把顾绍喜的一套房子给他了。”

  “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

  2003年1月,律师鲁民多方查询,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案。事情在1月22日急转直下,当天陈义涛突然宣布,考虑到春节将至,准备将季放回家过年

  季嘉凡被换到109房间后,家人失去了他的消息,于是在上海和南京四处寻找他,他的弟弟季嘉荣说:“我们几乎找遍了南京的公安局和检察院,其结果均无人承认,无人知晓。”

  荆全生律师说:“我曾去过梅园饭店,总台说他们是部队招待所,部分房间领导掌握,没有在总台登记,我敲了108房间和相邻房间、对面房间,均无人应答。”

  季嘉凡在南京的另一位律师鲁民也曾陪同季嘉凡的家属寻找季嘉凡,“我和他们去过白下区公安分局和白下区检察院,公安说没有这个案子,而检察院则不承认也不否认。后来陈义涛给我打电话了,说季嘉凡的问题是公司要调查,可能涉嫌经济犯罪,我说那应该出示程序和文件,还有应该见面谈,他不回答,只是说季嘉凡问题很大。”

  2002年12月25日,鲁民和季嘉凡家属到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分管纪检的田丹副总经理接待了他们,鲁民对记者说,“田丹表示有一个专案组在办这个案子,但他们公司没有参与,如果有衣物什么的,他可以转交。”

  与此同时,季嘉凡的家属找到了江苏省人大,在人大法工委张东海主任出面后,12月26日,鲁民接到玄武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蔡警官的电话,说:“我们参与了,可以叫他家属来谈。”而第二天,季嘉凡的家属接到了经侦大队刘杰大队长的电话,“我们没有参与抓捕,也没有参与关押,但是我们确实介入了,其他无可奉告。”

  2003年1月,鲁民还向南京市纪委和江苏省纪委查询此事,得到的回复都是:查无此案。21日,鲁民到北京去查询此事,中纪委中央企工纪委表示查无此案,而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主管纪检的曹晓刚也说:“闻所未闻,查无此案。”

  与此同时,季嘉凡的命运也发生了很多转折。他的日志中写道:“2002年12月20日,陈义涛对我说:‘对你的逮捕决定已经批下来了,你准备一下,转移到看守所去。’12月31日,陈义涛带着镇江中院执行庭庭长王政兴和女书记员到109房间,宣布对我名下的上海房产强制执行,在我的要求下,书记员同意做了一个笔录。”

  2003年1月8日,季嘉凡被拘的第60天,他宣布绝食。“四个看守先是劝,后来说:‘你不吃是你的事,不关我们事。’我说:‘是啊。’他们就到走廊上打电话给陈义涛,陈义涛跟我说:‘我在张家港呢,有什么事?’我说:‘没什么事‘,他说:‘你要绝食,那我马上送你到派出所。’我说:‘那你送我去派出所好了。’他又说:‘你听我一句,不要绝食。’”

  1月12日,日志这么写:“陈义涛通知季嘉凡:你的罪行严重,可能将你转移到北京关押。”

  然而事情在1月22日急转直下,当天陈义涛突然宣布,考虑到春节将至,准备将季放回家过年,但年后还要回来接受调查。他并且要了季嘉凡律师的联系方式。

  季嘉凡说:“这一天,他要求我写了一份保证,随叫随到,不对外讲。还对我说‘你不要恨我,我是奉命行事,以后有什么事找我,比律师有用多了’。”

  当天,鲁民接到陈义涛的电话,让他把季嘉凡带回。当晚10时,匆忙从北京赶回南京的鲁民在梅园饭店接到了季嘉凡,“在大厅里第一次见到了陈义涛,他说:‘人我交给你了。’那天老季头发中间秃着,两边又很长,样子很不好看。”

  季嘉凡说,走出梅园饭店,“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到理发厅剪了头发、刮了胡子”。

  “中纪委”是谁?

  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公安部十大英模”的陈义涛,其真实身份只是中化江苏聘请的一名法律顾问。他承认当时是代表中化江苏纪委对季嘉凡实行“双规”

  2003年3月,季嘉凡到了北京,他要到中纪委询问到底自己为什么被“双规”。他对记者说,“7月份,终于找到了中纪委主管华东的工作人员,他说:‘每年,每个省都有几宗以我们中纪委名义来做这个事,我们叫当地的纪委来查。’我说:‘我能怎么配合?’他说:‘你就等消息,会有人来找你的。’”

  2004年初,江苏省纪委一室王元德处长打了电话给季嘉凡,要他写个材料寄给省纪委。

  2004年底,江苏省纪委王元德处长又给了他消息:“南京市纪委报上来说,这个中纪委是中化江苏进出口纪委的简称,这是一个公司的行为,他们是没有这个权限的。”

  因为是在塘桥派出所的辖区被带走的,季嘉凡还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举报了这件事,2004年5月,浦东公安分局纪委的黄先生给季嘉凡打了电话,做了解释:“我们经过调查,有三点:1.这个是我们塘桥警署的公务;2.你说陈义涛是绑匪,不是,他代表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中纪委有文件给我们,但是这个中纪委不是你以为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而是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纪委的简称;3.费翔同志和陈义涛没有经济上的往来。”

  而自称“中纪委工作人员、公安部十大英模”的陈义涛,其真实身份只是中化江苏聘请的一名法律顾问。2004年底,季嘉凡的律师到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询问,找到了2002年时分管纪委工作的田丹副总经理,他说陈义涛2002年7月被中化江苏公司聘为法律顾问,现在已经离开了。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反贪局郭副局长说:“2000年陈义涛作为中化江苏纪委的工作人员和我们合作办过顾绍喜的案子,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

  而据记者调查的情况,陈义涛自称江苏省盐城市东台人,一份陈义涛身份证的复印件显示:陈1957年生,汉族,现住南京市玄武区。2005年3月16日,记者拨通了陈义涛的手机,他表示当时是代表中化江苏纪委对季嘉凡实行“双规”。当记者进一步询问时,他说:“我不会接待你的,你去找中化江苏公司。”记者随即找到了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前台小姐说2002年分管纪委工作的副总经理田丹出国了,另一位副总经理接待了记者,他说:“我们和季嘉凡的官司还没完,我现在说的成为白纸黑字或许会对我们不利,所以不能说,请你谅解。”

  而季嘉凡在四处申诉的同时,也开始找律师为自己打这个官司,2004年底,北京德山律师事务所的李凤玲和石剑锋律师愿意代理他的案子。经过一番取证后,2005年1月7日,他们递交了控告书,控告的人包括陈义涛、王检、蔡文沛等。

  3月7日,两个月过去了,按照程序,接受控告书的部门应该给他们一个回复。记者陪同两位律师去了南京市检察院、公安局和玄武区检察院、公安分局询问这一控告书的反馈。

  玄武区检察院控申科冯科长对律师说:“这个案子我们问了,市检察院纪检组和渎职侵权处联合调查过,而且你们控告的人里有我们的干警,我们自己不能查自己呀,你们去那里问吧。”

  而反贪局郭副局长说,“陈义涛抓人前就向我们报案,我们觉得证据不充分,就没有受理,后来他又来找我们,说人已经控制住了,问我们是不是可以过去看看材料,梅园饭店是我们的一个办案点,我们派人去看了,发现公安在那里办案,而看案情又不是我们管的范围,就又回来了。”

  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赵处长向律师很细致地陈述了他们调查得到的结果:“这个事情我们调查过很多次,省纪委和市纪委也向我们了解过情况。这个案子,玄武区检察院的干警确实参与了,可是参与的程度还不深。玄武区检察院派了两个干警去过梅园饭店,其中有一个姓王的,叫王松涛。他们前后看了12天的材料,和季嘉凡见了十几分钟面,谈了谈,发现这个案子不该我们管,就撤回来了。但是季嘉凡材料里提的干警打人,根据我们的调查,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这件事,我们确实有做得不慎重的地方,陈义涛和干警一起办过案的,他们都以为陈义涛就是代表中化江苏了,以为像上次一样有手续。这个程序上的问题是我们以后要注意的。至于你们控告书里提到的公安局干警,他们自己纪委的人查过,调查的情况我们就不了解了。”

  律师随即来到玄武区公安分局,接待员说:“其实这个事公安局里都知道了,我在食堂一说,每个人都在笑,我说还就我不知道了。”

  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陈定山从卷宗中找出一份季嘉凡的举报材料,说:“我们是协助检察院办案,纪委、检察院经常向我们经侦大队借派人手的。”当律师询问蔡文沛是大队派出去的还是私自去的,陈定山说:“如果是私自去,他蔡文沛现在还能好好的在这里做干警吗?”

  在调查中,李凤玲和石剑锋在张家港还发现一份盖着玄武区检察院公章的公函,上面写着,因季嘉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要张家港市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协助处理季在张家港的三套房子。而据两位律师了解,陈义涛正是凭着这一公函把原本季嘉凡1993年50万元购买的三套房子转移到自己名下,后又以30万的价格卖出,而当时这些房产的价格应该是200万左右。

  两位律师把这一份公函的复印件提交给了南京市检察院和玄武区检察院,玄武区检察院控申科冯科长把复印件拿给检察长看后,带回检察长的意见,“不知道这件事,也没有立过函中所写季嘉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我们调查一下,有了结果告诉你们。”

  在南京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石剑锋律师都提到一个问题,“如果检察院和公安在这里都没有责任,那么谁应该对季嘉凡被关押75天这件事承担责任呢?陈义涛又怎么处理呢?”

  而检察院和公安局的接待人员都表示,这个不属于自己部门管理的范围。

  2005年3月7日,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组赵处长打电话告诉季嘉凡,已经对涉及此案的公安、检察院人员作了内部处理,至于处理结果她没有透露。而直至今日,这一事件的主要责任人陈义涛仍然没有受到任何部门的任何处理。

  石剑锋准备等一等,就像等着季嘉凡房产的结果一样,再等一等。

  季嘉凡则说:“我相信这个社会是会进步的,一年两年解决不了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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