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撞死卖报人续:交警急寻事故目击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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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3:27 京华时报 | ||||||||||||
![]() ![]() 图为事故现场,警察正在维持秩序 本报讯 (记者 陈晨 实习生 赵颖)海淀交通支队事故科通过本报急寻15日目击花园东路警车撞死卖报人的现场证人。昨天下午四点,该科刘警官向记者表示,希望当时目击车祸现场的群众打消顾虑站出来做证,他们保证为证人的身份保密。 据了解,肇事警察孟某已经向交管部门承认是在人行横道上撞的人。同时现场勘查显示,事故发生地确实在人行横道上。但是,刘警官称,由于撞车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很可
事发当天,海淀交通支队事故科就在交通台发出寻人启事,期望能够及时找到目击证人。但除了死者哥哥武保红找到了一位姓王的目击者,并带他前往海淀交通队做过笔录之外,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人主动和交警部门联系。 “虽然肇事者的职业是警察,但是他和被撞人在我这儿都一样,都是当事人!”刘警官说,他非常理解当地居民对肇事者在当地派出所工作的身份有所顾虑,但事故科保证他们会保护目击证人的隐私,不会向任何相关部门透露目击证人的资料。刘警官甚至表示,如果目击证人还是有顾虑,不愿意到事故科来,他可以换上便服去找目击证人了解情况。 痛失弟弟的武保红在得知交警部门的表态后,也呼吁更多的目击者能够勇敢地站出来做证,“这不仅是给弟弟的安慰,也是我们全家的希望!”他声音低沉地说。 目前,尸检和事发时的车速的结果还没有出来,责任认定会在二十个工作日之内得出。知情市民可拨打海淀交通支队的值班电话62551449提供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