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辽宁杀人恶魔王强:以偷袭方式袭击情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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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11:21 东北新闻网 | ||||||||
从1995年1月起,沈阳、开原、铁岭等多个城市的公园内,一个邪恶的身影像幽灵般漂浮着。一对对情侣被杀、毫无防备的路人遭袭……一时间,情节相似的恶性案件频繁发生,涉及面之广、受害者之多,都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此案也被列入沈阳市“串联54号”系列案件、辽宁省第3号公案。“杀人恶魔”的罪恶行径让人毛骨悚然,也让人匪夷所思。
在历经了8年的奋战后,公安机关终于破获了此案,作案30余起、杀害50余人,“串联54号”的罪魁祸首———嫌疑人王强终于落入法网。 今天(3月23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1号大法庭公开审理此案,王强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就在开庭前两天(3月21日),王强与他的代理律师有一次促膝长谈的机会。 一个是“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一个是体现法律公平原则的援助律师,开庭前二人的这次谈话,成为打开此案的“密码”,围绕着案件的种种疑问,也慢慢解开了…… “他思维敏捷、非常聪明。”“他所杀的人在他看来好像只是一个产品。”“如果不是亲见,很难相信在我面前的这个瘦瘦小小的男人就是那个‘杀人恶魔’”…… 2004年8月末,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李长仁律师受指派成为王强的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同年10月10日,就在法院准备开庭的前夕,沈阳市检察院突然以“须补充新的证据”为由提出撤诉。直到今年3月,李长仁律师才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指定为王强的辩护律师。 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李长仁律师才有了与“杀人恶魔”王强的面对面接触。平静、冷血以及近乎残酷的镇静,这些就是王强留给辩护律师的最深印象。或许是由于一种自然的亲近感,面对着自己的辩护律师,王强有了倾诉自己的机会,而我们也得以透过律师的眼睛,将这个“杀人恶魔”逐渐还原本色。 “远离家庭的温暖让我走向犯罪” “我们聊了很多,但他还是特别愿意给我讲他是怎么走上这条道儿的。”在与律师的沟通中,王强讲述了他的犯罪经历,但与人们预计的不同,他近乎变态的犯罪行为竟然只来源于简单的“混子”生活。“他说他走上这条路,多半是家庭的原因。” “他是开原市马家寨子乡杏花村人,父母都是农民,还有一个弟弟。他只上过小学两年学,只认识自己的名字和几个简单的字。”王强与李律师的对话,也正是从他的过去开始的。 据王强讲,他的童年从来没感受过家庭的幸福。在他8岁那年,父母离婚了。6岁的弟弟跟了母亲,而王强则跟了父亲。离婚没多久,王强的父亲就因为赌博与人发生争执,将一人打成重伤,被判了11年的有期徒刑,对王强的管教就成了爷爷奶奶的事情。 “他说他的爷爷、奶奶总挤兑他,后来,就回到了母亲身边,但其实真正让他难以忍受的还是母亲的改嫁。本来就是十三四岁的青春期,又是男孩,随母亲改嫁到继父家,正常孩子的心理也是会起变化的。”李律师对王强的遭遇作了分析。 实际上,从那时起,王强就等于进入了“放养”式的生活,他一个人跑到了沈阳。“他说他整天在外面瞎溜达。饿了就向别人要,晚上就睡在火车站。还跟着一个师傅学‘偷包’,他人生的改变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李律师估计道。 沈阳站一带有不少像王强一样要钱要饭的小孩,而王强由于长得小,又是刚来的,所以经常遭人欺负。“他说那时候经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但是他从来没服过,还暗暗发誓将来非打出一片天不可。可能后来作案时杀人不眨眼的狠劲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时间一长,“小偷小摸”已经不能满足王强的需要,于是他又找了几个混在一起的小朋友开始抢劫。“他的第一次杀人也是因为纯粹的抢劫。”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1995年1月,王强与几个小伙伴在劳动公园内抢劫5名中学生。因为其中一名中学生不服,进行了反抗,王强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子,猛地刺了过去。 “这件事可以说是他的一个转折点,此时,抢钱还是他的主要目标,但在这之后,杀人似乎成了他的癖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