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张贴小偷照片资料 律师认为侵犯肖像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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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02:41 信息时报 | ||||||||
广州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赖律师说,向社会公布人像的做法只适合通缉正在潜逃的案犯,而且必须由公安机关发布。朱元斌 摄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近段时间,在三元里村的街头巷尾,到处张贴着一些小偷劫匪的照片和资料。原来,这是村里保安队为维护村里治安稳定的办法。有律师质疑,此举有侵犯肖像权之嫌。 昨日,记者接市民报料后,来到抗英大街、三元里大街和群英大街一带。在东华里外街的街口,一张有点像通缉令的告示映入眼帘。告示上面除有照片外,还有姓名、年龄、
据在东华里外街旁一卖家具的女老板说:“这些告示贴出来有几个月了,还是有点作用吧,我们看到之后,警惕性肯定要提高不少。”也有一位女士说:“即使这样贴出来我也觉得没什么用,上个星期我朋友还不是一样被抢了手机。” 记者随后采访了三元里村治安队一位姓李的负责人,他说:“这里小偷小摸很猖獗,而且因为涉案金额不多,很多小偷被抓之后马上就出来重新作案,所以我们要以此提醒居民。”该负责人还说,张贴这些照片也是让村民不要把房屋出租给这些嫌疑人。自从张贴公示小偷劫匪照片之后,村里的治安情况好了很多。据了解,治安队的这种做法是与有关部门协商过的,只是在村里张贴,并没有在村以外的地方张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