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公务员起诉商务部续:当事人要将官司打下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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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14:31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巍 实习生许浩) 今天上午,被辞退怀孕公务员告商务部一案,由于原告没有现身,东城法院开庭半小时后便宣告休庭。主审法官表示不排除将此案按照撤诉处理。 庭审现场
到开庭时间8时30分,商务部条法司的调研员杨先生准时到庭。 法官和商务部的代理人坐在席位上等到9时,原告——认为自己怀孕而被商务部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唐女士却迟迟没有现身,她的代理人也没有出现在法庭。此后法官宣布,如果原告方没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到庭,那么合议庭评议后不排除将本案按照撤诉处理的可能。 当法官离开法庭时,一位身着红色皮衣的女子出现在法院门口,向法官表示自己是唐女士的代理人史律师,但是没有透露迟到的原因。法官表示已经宣布休庭,是否再次开庭要经过合议庭评议。 当记者蜂拥上前进行采访时,史律师表示目前什么都不方便透露,然后便一边接手机一边快步离开法院。 事后,记者拨打唐女士手机一直关机。在9点半钟再次拨打史律师电话时,她在电话中表示,目前正在与当事人联系,虽然唐女士还有3个月就临产,但是肯定要将官司打下去。 专家点评 解雇孕期职工违法 此案要分两种情况 各个行业的女性职工都受到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保护,不论是不是公务员。如果单位因为女职工在孕期将其开除或者解雇,都是违法的。 这个案件分两种情况来看,一是唐女士被取消公务员资格时还没有与商务部建立正式的录用关系,那么商务部可以以唐女士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不予录用;另一种情况是唐女士已经与商务部建立录用关系——包括试用期在内,在这期间如果由于唐女士怀孕而取消其录用资格,便是侵犯了唐女士的合法权益。 人民大学劳动法学专家 黎建飞 双方说法 唐女士 -办公室的李主任多次找她谈话,明确表示希望她要么打掉孩子,要么离开商务部。 -唐女士老家的婚姻登记机关确实曾向商务部发过一份传真,声称没有查到唐女士结婚登记的资料。但在随后的调查中,登记机关已经发现这份传真系工作失误所致,唐女士于2004年7月2日办理的结婚证是真实有效的。 商务部 -从没说过要么离职要么打胎的话。 -唐女士怀孕时还在试用期,因此不存在辞退公务员的说法,只是取消了她的公务员录用资格。 -唐女士被录用时在资料中填写的是“未婚”,怀孕后又向单位出示假结婚证。单位因此认定唐女士品质不可靠,决定取消录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