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烛夜 新郎新娘医院度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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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2日23:57 法制晚报 | ||||||||||
今天9时30分,这场“惊心动魄”婚礼的主角———新郎杜春龙与喜加喜婚庆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杜春龙和他的新婚妻子今天都来到了庭审现场,杜先生额头上的疤痕还是依稀可见。对原告提出的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5万余元的要求,被告喜加喜婚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称不能接受:“我们只承担我们应该赔偿的部分。”针对杜春龙提出的被告支付违约金28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45000元的请求,这位代理人认为:“原告没有达到国家的伤残标准,请求法官驳回原告的请求。” “新郎昏迷,新娘忍着伤痛将新郎送到医院,洞房花烛夜成为不眠之夜,这些都是因为被告的极其不负责任造成的。”杜春龙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激动地说。 “针对这点,我们请原告注意,那辆婚车奥迪A6已经报废了,司机现在还在医院躺着,这些我们要找谁赔偿?”“喜加喜”的业务经理作为代理人也这样应答。 据悉,“喜加喜”的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在同一时间合并审理。原告马女士认为“喜加喜”拍摄的婚礼照片、录像“质量极差”而要求赔偿4000元。 两原告以及“喜加喜”都同意民事调解,这将在庭下由法官主持调解。 作者:杨京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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