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爱婚姻酿成家庭惨剧(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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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16:52 南方都市报 | ||||||||
“结婚” 1995年,鳏居的朱光勤和本村一户人家的媳妇李玉珍住到了一起。邻居朱克松和大多数村民对两人的结合谈起来比较尴尬。李玉珍和原来的丈夫并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就改嫁到朱光勤家。4岁的朱敏和哥哥朱小康成了朱敏芬异父异母的弟妹。
对于这种婚姻,当地群众并没有太多的反对声音。传统意义上的乡村伦理道德观念似乎并没有羁绊他们自由地追求个人幸福。当地人的法律观念是淡薄的。涪洋当地有一句俗语:“钱官司,纸道场。”很多人经常为了一些琐碎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但真正有文化,了解法律的人少之又少。 记者采访中发现,朱敏芬和四川人周某的遭遇与继母李玉珍和父亲朱光勤的结合颇有几分相似。父辈的选择对于朱敏芬的一生造成了怎样的影响? 事实上,继母的到来让幼小的朱敏芬非常不舒服。不管大事小事,她经常与李玉珍发生争吵。她不理解继母一些善意的言行。村里人说,她不太懂事。 1996年,大姐朱招淑远嫁到了罗家(涪洋地区的一个村组),逢年过节才回来看看。朱敏芬越发依赖自己的二姐。1999年,朱招敏把杉湾(该村组与朱家组相邻)的对象领进了家门。朱敏芬觉得二姐夫对自己不好,她担心以后自己会被二姐夫欺负。 她跑出了家。在最初一段时间里,没有文化的朱敏芬四处碰壁,在异乡流浪,直到遇见了40岁出头的王顺吉。 小小年纪无法独立生活的朱敏芬认为,自己与王顺吉的结合是为了能活下去。 朱敏芬说,王顺吉说能帮她找到工作,把她带到广州。朱敏芬并不是第一个被这样带出贵州的少女。记者在贵州山区采访时了解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一地区发生过多起拐骗妇女儿童的案件。 2000年,朱敏芬生下女儿王利。孩子的两只手都有残疾,手指黏连在一起。 2003年春节,朱敏芬带着刚出生的儿子王小江、女儿王利和“丈夫”王顺吉一起回了贵州老家。慢慢开始懂事的朱敏芬对于王顺吉开始有些不满。 “追求” 两人有26岁的年龄差距。正值青春妙龄的朱敏芬觉得“丈夫”没有生活情趣。她想离开他,但遭到了拒绝。朱敏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买菜回来,丈夫都要细细算账。除了带孩子,朱敏芬的生活是枯燥乏味的。 高梯子小学的老师刘荣光认为,朱敏芬没读过书,没有文化,是个法盲。邻居朱克松认为,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本身就是个悲剧。 2003年,朱敏芬结识了与丈夫同在水泥厂打工的四川人周某。这名离异男子的出现满足了朱敏芬对于爱情的想象。 他理解人,体贴人。闲暇时间,他会陪朱敏芬打麻将,甚至带朱敏芬一同出去玩耍。他许下承诺,要带朱敏芬回四川老家。两个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王顺吉与朱敏芬的“婚姻”遇到了挑战。 朱敏芬要走,但王顺吉不给她路费。 朱敏芬用两个孩子的性命为筹码,威胁王顺吉拿钱。王顺吉断然拒绝了朱敏芬的要求。 2004年6月7日,惨剧发生,朱敏芬用蚊帐条将4岁的女儿和11个月大的儿子吊死。王顺吉将孩子的死讯告诉了朱敏芬的父亲朱光勤。1个月后,伤心欲绝的王顺吉离开广州。陈实 方谦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