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曾因强奸被判14年 不思悔改奸淫外甥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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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03:04 东亚经贸新闻 | ||||||||||||
本报吉林讯 (东亚记者 迟飞) 曾因强奸而被判14年,在保外就医后仍不悔改,趁妻子的外甥女到家中串门之机,借口送其回家,将其强奸。而当民警对他审讯时发现,他竟然还强奸了自己的养女,以及养女的表姐。 据现住蛟河的赵得水交代,2005年5月8日,赵的妻子的外甥女李萍(化名)和男朋友一起来到蛟河办事,顺便来到赵家。19时30分许,李让赵给自己男朋友打电话,让男朋友接
据李讲,赵和她走出门后不久,强行将她拉至村边上一厕所内对其实施强奸。而此时,李的男朋友到赵的家里去接李,但没有接到。就在他第二次到赵家找李,途经村边的厕所时,听见里面有声音,就大声询问,李听见自己男朋友的声音后,马上呼救。赵慌乱逃跑。李和男朋友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接案后,蛟河市公安局民警在城区内5个出入点进行盘查,并到犯罪嫌疑人可能落脚和逃跑的地点进行搜索。在侦查中,警方获得重要信息,赵准备逃往蛟河市新站镇,民警连夜到新站镇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进行布控。5月10日13时许,赵和妻子及另一女人刚刚下车,就被早已等候多时的警方抓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