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学生在寝室留宿异性被勒令退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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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04:51 东方早报 | ||||||||
很多高校都进行过有组织的安全套发放活动 因为“留宿异性”,上海某大学大一学生小斌被勒令退学。一个月来,他和父母多次恳求学校再给一次机会,但校方坚持按校规处理。是否应在处罚前给学生一次申辩的机会,各方引发了强烈争议。 小斌回忆,今年3月24日他生病发烧,另一大学的一个女生朋友小娟来看他。因错过了返程班车,小斌本想安排小娟到学校旁网吧里待一晚,但网吧里全是陌生男子,小斌不放心
到了凌晨,困得实在撑不住的小斌,上床借小娟脚后一块地方睡下。次日醒来,学生处的四五个老师突然站在他床前。老师让他交待事情的经过,小斌坚持自己什么也没做。得知可能被勒令退学,他到学生处跪着恳求老师给他一次机会。 但小斌的恳求没有得到该校的回应,4月24日,学校将勒令退学的通知发给了小斌。 该校学生处负责老师表示,按照校规,在寝室里留宿异性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退学和开除的处分。正是考虑到小斌事后认错态度尚可,学校才仅给了退学处分。如不处分小斌,学校将无法向其他学生和家长交待,今后也难以继续管理学生。 小斌和其父母承认留宿异性违反了校规,但认为门卫未加阻止,校方也有过错。学校在作出如此严厉的处分前,应听取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小斌至今没有领取那张退学通知,也没有搬走自己在学校的东西。他和父母还在向学校申诉,期待转机的出现。 各方评论 上海社科院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杨雄:学校的做法没错 既然学校有禁止留宿异性的规定,大学生就应遵守,并承担因违反规定产生的后果。大学校园里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教育部门的管理正进行适度调整。但校园是个神圣的地方,大学校规的标准理应高于一般的法律标准。对大学生的管理不能失之于宽松,禁止大学生在寝室留宿异性的规定不能废除。 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向荣:学生受处分前有权申辩 教育部《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明确,学校在对大学生进行处分前,学生有权进行申辩。虽然该规定今年9月才将正式实施,但学校在对学生做出严厉处分前,最好给学生申辩的机会。 大学生小陶:退学的处分太严酷了 一方面大学校园里公然派发安全套,另一方面对留宿异性的学生勒令退学,这似乎不可思议。大学应当有校规,但不应再在学生生活问题上设置过多“高压线”,不能因学生在生活上违规就剥夺其学习的权利。留宿异性要退学的规定太严酷,也过时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