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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留宿异性被勒令退学续:高校形成三派观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11:09 东方早报

  因为留宿异性,上海某大学大一学生小斌被勒令退学。昨天,记者采访了沪上几所高校,部分高校负责人向记者打起了“太极”,表示问题“很敏感”。某高校学生处一负责老师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不能多说。“因为这其中涉及到许多校方的责任问题。”他透露,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出台后,学校在很大范围内扩大了自主性,但同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对于此类敏感问题,学校选择沉默也是必然的。接受采访的高校对此事的看法也是各执一词,看法不一。

  沪上高校形成三派观点

  反对方

  复旦大学:校规就是契约违规就应该处罚

  复旦大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表示,小斌受处罚引发的争议在于如何看待学校和学生关系。“你进入学校学习,就应当接受学校的校规制约,一旦违反受到处罚是应该的”,这位老师表示,学生入校即和学校达成类似的契约关系,承诺遵守校方的规定,“如果你认为校规不妥,可以起诉学校。”

  复旦大学一位学生管理者认为,尽管小斌的行为不违法,但是因为违反已经存在的校规也要受到处罚。

  东华大学:这是道德问题类似情况不应手软

  东华大学的相关负责老师则明确表示,留宿异性在寝室过夜已经上升到道德问题范畴,如碰到类似情况,东华也会对其进行勒令退学处分,决不会手软。他告诉记者,对于留宿异性问题,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中早有指出该行为已经属于违纪,实质上已经构成道德问题,学校必定会给予严厉处分。同时他表示,如果是校外人员留宿在同性寝室,且没有给学校带来任何损失,学校给予的处分就不会那么重。

  中间方

  华师大:违背校园价值观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高向东介绍,类似的宿舍管理规定各个学校都有,在学生宿舍里留宿异性都要受到处罚,因为和校园内的价值观违背,并且侵犯了同寝室室友的权利。具体处罚上要经过取证,视情节轻重、学生自己的认识,根据情况决定。在校学生的退学处罚需要校长办公室通过,其他的处分也要按照程序,经所在院系举报,本人检讨,然后给予处分,并报分管的校领导。

  赞同方

  华东政法:校规就像合同应给学生申辩机会

  华东政法学院院办负责人邹荣教授认为,学生与学校之间是教育合同关系,双方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并不是一方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另一方。校规是教育合同的条款之一,大学生应遵守。勒令退学实际上是解除教育合同的行为,做这样的决定前应给学生申辩的机会。

  同济大学:碰到类似情况一般是给予口头警告

  同济大学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虞丽娟老师认为,处分太过严厉。虽然校规中明确规定,在校学生寝室不得留宿校外人员。但她表示,碰到类似情况,学校一般都是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口头警告处分,除非情节十分严重,可能考虑会加重处罚。“但总归不至于勒令退学的。”

  遭退学的小斌几乎夜夜失眠

  昨天,小斌的母亲夏女士告诉记者,小斌被退学后,天天赋闲在家,几乎每夜失眠,有时候烦躁地背着书包上街疯跑。家里人很担心,如果学校执意先前的处罚,他们将不得不考虑让孩子重新找学校,或者放弃学业找工作。但对一个有着“勒令退学”记录的年轻人,其他学校或者用人单位的质疑,将是必然的。

  而在听说了校方对外宣称的“事情败露”的过程,是小斌同寝室的同学因为当晚实在受不了了,才向校方举报,夏女士表示愤慨。据她回忆,小斌宿舍楼的门卫阿姨曾告诉她,当天她和老师们一起进到寝室,眼见床上的小斌他们都是穿着外套的。小斌同寝室的一位同学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该同学还表示,那个早上,老师们门也不敲闯进屋吵醒所有人后,一个一个被窝的摸,“挺不礼貌的”。昨天,记者采访了部分高校学生,大多数接受采访者都认为处罚过重。复旦外文学院大二熊同学觉得这样处罚有点严重,她认为学校虽然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但是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大学生都会有异性朋友,像小斌这种情况应该给予同情,学校对学生生活方面的约束太僵硬。遇到这种情况,学校应再给小斌一次机会。

  留宿异性不属于“应予退学”

  在查阅了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后,记者注意到,新规定取消了纪律处分种类中“勒令退学”,而留宿异性不属“应予退学”的六种情形。

  为保障学生权益,新《规定》新增了“学生权利与义务”一章,其中指出“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学生有权利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还规定学校应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等处分的申诉。申诉处理委员会对申诉复查后作出复查结论。需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并提出,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诉。

  处分听证保证处分学生公正

  华政在2001年率先推出学生纪律处分听证制,处分学生前须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院方接到申请后,组织没有利害关系的学生、老师等组成听证评议团。听取管理部门及学生的陈述申辩后,由评议团做出是否处分的评定,并报院长办公会批准。这样的听证会华政去年以来就举行了9场,2名学生经过听证被免予处分。如有一名大学生在一场考试开始时,监考老师发现他抽屉里有与考试相关的纸条,考试结束后声明他作弊。这名大学生在听证时表示,老师在考试前发现了纸条直到考试结束才说他作弊,程序有问题,评议团最终认定他作弊不成立。

  早报记者 田青瑶 周晶璐 贺同 责任编辑 刘海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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