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瓶归谁”再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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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10:20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顾客喝完啤酒不要瓶,空瓶费成了酒店不小的纯利润。这一现象经本报报道后,部分市民通过本报热线84499000呼吁:既然空瓶归顾客所有,酒店应该将其在结账时冲抵餐费。家住马道街99号的市民张平说,他经常和朋友在一起喝啤酒聊天,每次都要消费10多瓶,以前从没有想过空瓶费的问题。在看到《南京日报》就此事的报道后,他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既然空瓶子归自己所有,酒店在结账时就应该将其折算后扣除。而且也没有一家酒店告知顾客说空瓶可以带走。“这是酒店体现‘顾客至上’的大好时机。”
酒店:空瓶可以带走冲抵菜金不行 在采访中,绝大多数酒店老板表示,空酒瓶属于顾客所有,顾客可以将其带走,但不愿意冲抵菜肴消费款。业内人士透露,酒店老板就是认准顾客不好意思或不方便带空瓶的心理在占便宜。“空酒瓶是属于顾客的,可从来没人带走。”位于王府大街的楼外楼大酒店经理蔡鸿说,他们在核算定价时,空瓶费已打入成本,酒瓶属于顾客所有,但顾客通常都不带走空瓶,这便成了他们的纯利润。她坦言,做餐饮生意多年,若不是记者问及,她从没有想过空瓶费归属权问题。金塘大酒店负责人浦先生也表示,空酒瓶顾客当然可以带走,但他们很清楚,这是餐饮行业潜在的一个利润点,在经营核算时早就当作自家纯利润了。如果顾客要带走酒瓶,他们绝不会阻拦,但他们不愿意当场折算冲抵菜金,因为那样“太麻烦”。天狮百盛大酒店、皇家大酒店等负责人也表示,空瓶顾客可以带走,但他们不会考虑在酒店设立退瓶服务。记者采访获悉,南京市场普通装的啤酒进货价相差不多,如“金陵干”、“莱克”、“天目湖”等都在2.4元/瓶左右。从事啤酒批发行业多年的陈先生透露,前几年啤酒空瓶回收费在0.15元/个—0.5元/个不等,结果发现酒店特别爱进“高价空瓶”的啤酒,很显然,这些酒店看中的正是空瓶回收的利润。 消协:酒店行为并无法规约束 昨天,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表示,酒店这一做法是利用顾客的消费习惯赚钱,但目前并没有法规约束酒店这一行为。一方面酒店表态空酒瓶属顾客所有,一方面他们内心又将其看作自身的利润。对此,许明分析道,空瓶应该属于消费者所有,但顾客出于要面子、携带不方便、找不到地方退瓶等原因,不带走空酒瓶,这种消费习惯可视为顾客主动放弃了这块利益,而酒店正是利用顾客的这种消费习惯在赚钱。其实除了啤酒瓶,还有装饮料的易拉罐、在医院挂水的盐水瓶和用餐时的湿纸巾等都可以回收,但顾客都是因为消费习惯而放弃了原属于自己的利益。许明说,按照相关法规,消费者不能强行要求销售方将商品的部件退还或折现,所以顾客不可以强求酒店将空瓶费折现或冲抵菜金。目前顾客要想实现自身利益就只有将空酒瓶带走。但他呼吁,一些打着“让利消费者”旗号的酒店不妨自己出台一个规定,实现顾客的利益,这是体现酒店服务理念最实际的做法。(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