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被钻头扎伤右眼 公司换宿舍将其拒之门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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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1:3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6月9日热线消息 (记者鲁超国 实习生宿可伟) 本报今天报道了“童工被钻头扎伤右眼”一事,济南优尼特玻璃有限公司开始换宿舍,并拒绝让小林搬进新宿舍。省城多名律师看了本报报道后,愿意无偿为小林提供法律援助。 “济南优尼特玻璃公司换宿舍了,不让我儿子住进去。”今天上午,小林的母亲哭着给记者打来电话。10时许,记者来到小鲁庄看到,前天还摆满了床的房子已经变得空空荡荡
小林的父亲王保杰说,昨天下午4时许,他到济南优尼特玻璃有限公司,找杨经理说给儿子搬东西的事,没想到他竟然说厂里没这个人,他不认识小林。“我想借公司的小铁车为孩子搬东西,他们竟然说我偷东西,把外面的大门锁上了,一直困了我一个多小时不让我出来,我想报警他们也不让我用电话。”王保杰说,下午6时许,他拉着行李领着儿子到厂里去,但是公司大门紧锁,无奈之下,他们又返回小鲁庄住了一个晚上。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正在采访,穿着“优尼特电器”工作服的两个小伙子,拉着一辆铁架车前来搬东西。记者上前询问,他们说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随后,记者来到济南优尼特玻璃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不认识小林,记者拿出一份“关于小林眼睛受伤的协议”,上面盖着“济南优尼特玻璃有限公司”的印章,他看了看,指着签名的地方说:“这是我的名字吗?”然后骂了一句脏话,将协议恶狠狠地扔了过来。“我只负责公司的保卫,其他的都不知道,负责人不在。”然后将记者推出门外。 本报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山东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的荣世海律师及本报律师团的陈世峰律师都表示,愿意为受害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此事结果如何,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