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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者的尴尬维权(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3日18:07 内蒙古晨报
同居者的尴尬维权(图)

记者采访“同居者” 晨报记者 赵永峰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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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不领结婚证且在一起过了10年的夫妻生活,同居期间男友却突然与别的女人领了结婚证并准备结婚,经受不了打击的女方这时想到了妇联等部门。她的权利能得到保护吗?

  ★来自同居者的求助

  6月6日17时,在包头市妇联法律顾问李瑞芳的办公室,李瑞芳给记者提供了这样一组数字:2004年包头市妇联共接待全市各层次妇女的各种问题申诉求助共384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类156件,占总数的40.63%,涉及第三者插足、非法同居的33件,占该类案件的21.15%。而2005年1至5月份全包头市有192起关于婚姻家庭类的各层次妇女的申诉求助,其中包括同居者的求助。

  李瑞芳说:“一直是同居关系,女方受到伤害后向妇联申诉求助的例子很多,每天都能接到类似的申诉求助电话。仅5月25日一天就接到了好几个同居后受伤害的女同志的申诉电话。”同居者当初是怎样走到一起的?他们为什么不结婚不领结婚证,是怎样看待婚姻的?6月6日,记者从包头市妇联法律顾问李瑞芳处调取了几例同居者的申诉和咨询案例。

  ★案例一:询问自己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5月25日上午,在包头市昆区居住的李某某打进包头市妇联的电话反映,1995年,她从江苏来包头后经老乡介绍认识了包钢工人李某某,几个月后两人便同居了。在同居期间,李某某一直帮助照顾男方的母亲,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照顾达8年之久,直到老人去世。同时李某某还将男方当时只有7岁的女儿拉扯大。但2004年的时候,李某某发现2003年男方就与别的女人领了结婚证并准备结婚。李某某经受不住打击,大病一场后从男方家搬出在外租了房子住。平静下来后,她想到了妇联,她想从妇联了解她把男方的女儿拉扯大,是她为男方的母亲养老送终,她为男方家尽了这么多年的义务,男方现在变了心,她的权利能受到保护吗?她能不能得到男方的经济补偿?

  ★案例二:同居十年被前夫撵出家门

  张某某,38岁,高中文化,包头市东河区人,5月27日向包头市妇联打电话自述了她1990年跟丈夫结婚,1991年生了个儿子,两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仅一年,为了孩子她与前夫在未办复婚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同居。直到2005年5月,她被前夫撵出家门。张某某在电话中询问,她的前夫这样对她,她的权利能得到保护吗?

  ★案例三:离婚后经常遭前夫骚扰

  郭某某,34岁,初中文化,暂住包头市哈林格尔乡,在5月27日打给包头市妇联的电话中说,7年前,她与一带女孩的离异男子结婚,也领了结婚证,但婚后老公经常打骂她。无法忍受老公打骂的郭某某2005年年初经法院判决与老公离婚。但离婚后不久前夫又找到她,向她承认错误,两人在没复婚的情况下开始同居。可同居两个月后,老公又开始对她打骂。没办法,郭某某便离家出走住在一个朋友家,但前夫经常去骚扰她,并打电话威胁她。郭某某在电话中询问: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案例四:被同居男友打伤

  张某某,31岁,初中文化,个体,5月27日,给包头市妇联打电话说,到现在为止,她与一男子同居了10年,同居期间把男友与前妻6岁的小孩抚养大。现在男友又找了一个女友,要求与张分开,张因没地方住,要求暂住在男友处,男友同意了。但前几天,男友回来后让张某某立刻搬家。张某某因没有地方去不想搬,便与男友吵了起来。两人打了起来,张某某的头部被打伤。

  ★李瑞芳:不合法的关系是得不到保护的

  李瑞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妇联维护的是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办理结婚手续不领结婚证而同居在一起是得不到保护的,从法律上也是得不到合法权益的。从妇联每天接待的来人或来电申诉的这么多案例中,可以看出在非法同居中,最后受伤害的往往是女方,而法律上又保护不了女方的利益,而对男方只能从道德上进行指责、批判。从众多的申诉中,反映出了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的妇女的法律意识的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最后导致付出了很多,甚至尽了很多义务后还遭受不公平待遇且不能很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终生的痛苦。我奉劝广大女性朋友,要有‘自尊、自强、自立、自生’的八字精神,依法确定在家庭中的地位,才能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话同居者

  ☆(一)要结婚证干什么

  6月7日上午9时,记者约案例一中的李某某来晨报包头工作站接受采访。

  9时20分,李某某如约而至。李某某40多岁,梳着利落的短发,身材高挑,五官端庄,透着几分质朴又不失干练。李某某得知记者约她的意图后,她的眼眶湿润起来,但她始终没有让眼泪流下来,脸上的表情那么无奈、无助,还有气愤。记者与李某某的对话是在李某某的叹息中开始的。

  记者:你当初跟李某某是怎么认识的?在一起同居后,没想到要领结婚证跟他结婚吗?

  李某某:我是从江苏老家离婚后来包头投奔老乡的。1995年经老乡介绍认识了在包钢上班的李某某,认识几个月后我们就搬到一起住了,我们住的是他妈的房子,他带着一个7岁多的女儿和一个老母亲。刚开始我俩想过要领结婚证,可领结婚证太麻烦了,我得回江苏农村老家开介绍信才行,嫌远嫌烦就没回老家开介绍信,所以结婚证也就一直没领。

  记者:你知道不领结婚证你们只属同居关系,而不是合法夫妻吗?

  李某某:我没文化,当初根本不懂不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是非法同居。当时我俩想,只要两人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在一起过日子就行了,要结婚证干什么?他也经常对我说对你好就行了,要那证干什么?我们在一起生活了10年,在这个家我尽了作为妻子、儿媳所有应尽的义务。他的工资常拿不回来,还经常向我要钱花,我经营着一个小商店养家。我对他女儿像亲生女儿一样,对他妈像自己的妈一样。我婆婆前年生病住院时他就开始经常不回家,是我一个人在医院陪床照顾老太太,直到老人去世。那时我就知道他和别的女人已领了结婚证了,我曾想过不管老太太,但我不能那么做。

  老太太去世后我就从他家搬出来了,在外租房住,而他就和那个女人生活在一起了。我也找他谈过、吵过、打过,但没用,他竟然说以后还会回我身边的。

  记者:你后悔吗?

  李某某:我非常后悔。我这算什么,雇保姆还得付工钱呢!我把他女儿养大了,把老妈一直伺候到去世。倒是他女儿挺有良心的,经常过来看我。我原先身体一直挺好的,现在让他气得一身病。现在即使他回到我身边我也不会再跟他生活在一起了,但他得给我经济上和精神上的赔偿。他也答应了给我经济赔偿,但就不说什么时候给。

  ☆(二)结婚证是一张纸

  6月7日16时45分,本文中案例二的张某某被记者约到晨报包头工作站接受采访。

  张某某梳着齐耳短发,从着装和气质上都显示出她是职业女性。因为张某某有工作、有文化,所以记者与她的谈话便直奔主题。

  记者:你向妇联的求助申诉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和前夫现在的同居关系是不合法的,是不受保护的。

  张某某:这我知道,我只是心里烦,我什么都明白,却觉得心里老有种东西走不出来。

  记者:你们当初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既然又生活在一起为什么不补办复婚手续?

  张某某:离婚是因为他喝酒,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我每天都和他吵,我们的感情也不和,就离了。离婚时儿子才4岁,虽然判给他了,但由我带着。离婚一年后,也就是1994年,我下岗了,没有了经济来源,正好前夫来找我。为了孩子,我只好又跟前夫生活在一起,我们从来就没想过办复婚手续,我想结婚证不过是一张纸,当初有结婚证不是也离了吗?如果男人心里没有自己,没有感情,那张纸是留不住男人的心的。

  记者:你和前夫同居了多长时间?他什么时候把你从家里撵出来的,为什么?

  张某某:我们同居有10年多了。今年5月份他因为生活琐事把我从家撵了出来,也不为什么。好在我现在已有了工作,在一家公司做业务员,通过跑业务我觉得女人必须得独立。

  张某某的言语不多,但她的表情一直很困惑。她最后说:“我现在心里很复杂,也很困惑,明知道我们的感情已经淡漠了,但为了孩子,我还想跟前夫生活在一起。因为我没有勇气重新选择别的男人。”

  ★法院工作人员:把不合法变成合法是根本

  6月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包头市昆区法院民一庭,就同居中受伤害的一方有没有权利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采访了郭启胜法官,他说:“现在已经没有非法同居一说了,凡是这类事件都属民事纠纷,往往是分割财产的问题。从身边接触的很多这类案件看,我觉得双方能在一起过,应该尽快补办结婚证,把不合法变成合法。不要等发生了纠纷、受到了伤害时,才想到寻求法律的保护,但没有证据法律是保护不了的。从法官来讲,也只能是同情受伤害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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