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妪被撞飞后坠江受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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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09:3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
通讯员 曹小弟 金陵晚报记者 徐宁 【金陵晚报报道】今年5月中旬,51岁的赵月萍(化名)来到南京水上公安分局下关派出所,直接找到所长吴洪俊要求“大接访”:“我那件事,已经两年多了还没有解决,希望派出所能帮忙调解。”吴洪俊所长一眼就认出了赵月萍,心中顿时画了一个问号——两年多年前她拒绝了派出所的多次调解,如今为何突然又转回了派出所?
事情还要从2002年10月31日说起。那天,赵月萍正站在浦口大窝子码头1号吊机的码头上装货,不料一辆大货车在一旁倒车时,车尾部竟不慎将其撞倒,她顿时从码头上飞跌出去,在与码头落差1米的位置,正好摔落在码头边上停着的一艘货船上。摔倒后,赵月萍身体失去控制,竟又滚落江水中,在水面上不停地扑打呼救。附近的几名码头工人看到险情后,纷纷跳下江中,将奄奄一息的赵月萍救起。下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赵月萍送到附近医院抢救。经过抢救,赵月萍虽然已没有了生命危险,但左腿骨折、颈椎骨骨折、脊柱损伤,属IX级伤残,面临高额的医疗费用。 肇事的司机是滁州汽车运输总公司的驾驶员李某,事发后,双方来到下关派出所调解。虽然民警几次耐心协调,但双方仍然没有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最终,赵月萍拒绝了派出所的调解,上诉到法院。 但两年多过去了,由于种种原因,赵月萍的赔偿问题却在法院一直悬着,这让她不由得想起了派出所。于是她便趁这次“大接访”,希望得到派出所的调解帮助。 由于比较了解情况,派出所经过几次的调解后,终于让双方达成一致,最终驾驶员李某赔偿赵月萍13万多元,双方都对结果比较满意。赵月萍十分感激,拿出2000元钱坚决要送给吴洪俊所长,但被婉言谢绝了。 (编辑 小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