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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被城铁剐伤致右眼失明 父母状告地铁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0:06 北京青年报
男孩被城铁剐伤致右眼失明父母状告地铁公司

小刚右眼视力已经为零 摄影/申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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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天上午,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出现在西城法院的大法庭里。这个右侧头部还有着明显疤痕的小男孩,就是去年“6·27城铁剐伤两男童案”的受害者之一。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受害者小刚告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让记者感到心酸的是两个大眼睛又黑又亮的小刚,实际上右眼视力已经是零。小刚的母亲说,医生告诉他们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失明右眼的黑眼球会慢慢变白、萎缩。他们非常为孩子的未来担心。

  去年6月27日上午9时40分,小刚跟着两个小同学从暂住地昌平区二拔子新村,到城铁13号线龙泽站至西二旗区间的K16公里处“看火车”。小刚等从开裂的护网进入城铁线路,3人爬上路基边坡在轨道线路边玩耍时,被由龙泽站驶往西二旗站的城铁列车右侧受流器剐伤头部和胸部,经999急救中心诊断,小刚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头部多处骨折出血、右肺挫伤、右眼失明。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调查认定这是一起正常行驶的城铁列车将在城铁轨道线路边的未成年人剐伤的人身伤害事故。

  小刚的父亲在法庭上说,出事那天正是星期天学校放假,早晨他们两口子到顺义进西瓜,小刚交给小姨带。小姨发现小刚不见了后曾在村子附近找了半天,但是没有找到。等他们听说孩子出事了赶到医院时,小勇已经做完开颅手术了。小刚的父亲认为,地铁公司对开裂的护网有管理和维护的法定职责,但该公司却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了小刚误入轨道头部受伤造成右眼失明的严重后果,地铁公司对此应负有完全的责任。他们提出30万元的经济赔偿一点都不过分。

  而地铁公司却不认同小刚家长的说法,地铁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对城铁运营尽到了安全管理义务,为防止事故发生地铁公司采取了在媒体上宣传、修建封闭防护网、悬挂警示标志等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并委托建筑安装公司对防护网等设施进行每天一次的巡视和维护。出事的地铁13号线全长40.58公里。仅2004年年初到“6·27”事故发生,该线护网被人为损坏就达51次。虽然巡视工每天巡视,但是从防护网被人为损坏到小孩进入铁路轨道只需要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地铁公司就是再尽到注意义务,也没法避免护网被人为损坏后小孩进入轨道。地铁公司认为小刚和小伙伴擅自进入城铁线路导致受伤完全是其监护人没有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基本监护职责造成的,小刚的父母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庭审结束前,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当庭调解,小刚的父母提出了20万元的调解金额,而地铁公司则表示,还要回公司协商后才能给予答复。鉴于地铁公司没有明确的调解方案,法庭决定不再对本案进行调解。(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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