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别人女友遭殴打 实施报复将人打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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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7:1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6月7日,因护送别人的女友而遭到殴打的格日乐吐等4名被告人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公诉。 呼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12月中旬,被告人格日乐吐(原呼市玛拉沁饭店服务员)送高某回呼市新城区麻花板村租房处,被高某男友姚某看见,姚某同被害人国海宝将被告人格日乐吐殴打一顿。
2005年1月3日21时许,姚某和国海宝到玛拉沁饭店准备再次殴打被告人格日乐吐时,被该饭店服务员报警而未果,二人各自离去。当晚22时许,被告人格日乐吐纠集被告人同单位的吴国华、付玉山和呼市龙海洗浴的服务员苏雅拉图,乘出租车到新城区麻花板村被害人国海宝租房处,在巷口碰到被害人国海宝及其女友。被告人格日乐吐指着被害人国海宝对被告人吴国华、苏雅拉图、付玉山说:“就是这小子打的我。”4名被告人对被害人国海宝进行殴打。被告人格日乐吐、付玉山对被害人国海宝拳打脚踢,被告人苏雅拉图从地上捡起半块砖头击打被害人头部数下,被告人吴国华用从玛拉沁饭店烧烤间拿的一把木把单刃刀,向被害人臂部捅刺数刀。4名被告人逃离现场。被害人国海宝被送往解放军253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1月6日,4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新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7日,呼市检察院以4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向呼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