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承诺终身服务 服务未完收费却涨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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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14:1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包头热线6986666消息(记者 赵淑丽 飞宇)婚介所当初承诺“一次收费,终身服务”,可交了费后,不仅服务不到位,还以服务费上涨为由要求补交费用,否则就不继续服务。6月14日,包头市民陆女士致电晨报,讲述了她征婚未果反而惹了一肚子气的经过。 ★陆女士:收费涨了80元
2000年10月19日,陆女士来到东河区一家婚介所征婚,婚介所老板承诺“一次收费,终身服务”,直到结婚为止,并称符合她要求的人很多,还当即叫了一个人介绍认识。虽然这个人不符合她的要求,但陆女士还是放了心,交了100元服务费。可没想到,一个月后她再打电话咨询时,婚介所却说没有合适的,让她等。后来她又多次打电话,婚介所告诉了她几个电话号码,让她自己联系对方,结果没一个合适的。2001年底,因各种原因她和婚介所中断了联系,直到2004年3月份,她再次和婚介所联系时却被告知,现在物价都上涨,服务费也涨到了180元,要再交80元才能继续为她服务。因为不交钱,直到现在,婚介所再也没有给她提供服务,同时还拒绝给她退钱。 ★婚介所:服务已完成 就陆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致电该婚介所。婚介所的负责人介绍,该婚介所成立已经10年,信誉一直非常好。目前服务费为180元,终身服务,直到结婚为止。而对于陆女士,通过婚介所,她不仅和一位男士认识并且双方已经同居,所以婚介所的工作已经完成,对她的服务也终结了。据他们了解,目前,陆女士因和该男士分开了,才再次找到婚介所要求继续服务。其实这种情况属于另一次服务,需按现在的收费标准再次交费,和第一次没关系,但为了照顾她,所以才要求她只交80元钱就可以了。 ★民政局:未制定收费标准 婚介所的收费及服务标准是否有法律法规可循?记者咨询了包头市东河区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行政许可法》,目前婚介所的收费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定价。但如果婚介所答应“一次收费,终身服务”,只要征婚人交了钱,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婚介所应履行自己的承诺。 目前,我国的婚介市场非常混乱,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应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婚介所的诚信非常重要。如果婚介所有欺骗行为,受骗人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举报。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