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营业员勾结北京11家单位侵吞邮资13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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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6日15:1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奎 实习生 郭莹) 今天上午,西城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邮电局营业员与11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发部门办事人员相互利用,以加大邮资费用方式进行贪污的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系阜成门邮电局营业员,其与11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收发部门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经预谋后,以加大邮资的方式,将邮局返还给单位
记者在法庭看到,公诉人带来了将近一米多高的卷宗证据材料。而在公诉人的对面也坐满了被告人的辩护律师。 此次贪污过程中的主要操作者刘某称自己是在单位的客户维护部工作。“这里的工作主要为大宗客户服务,满足他们要钱要物的要求。一些客户打着单位的旗号主动找到自己,表示想用邮费购买我单位营业部的电话卡、饮料、月饼等物品。” “因为之前就有这种业务,所以我就为他们办理了。因为有些客户想直接拿钱,但我单位不能直接给钱,我就将一些电话卡出售,并得到四万余元的好处。邮局每月通过转账的方式向单位出具邮费单。邮费单上邮费金额包括正常的邮费,还包括购买物品的费用,但这些购买物品的费用在邮费单上并不能反映出来。”刘某称。 至记者截稿时,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