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工被迫签下“不平等条约” 两万元私了两节手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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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08 江南晚报 | |||||||||
18岁的四川民工小朱,第一天上班就遭了祸,右手无名指被机器轧掉了两节。断指治愈后,经小朱多次交涉,厂方终于答应赔偿2万元钱。但有个更为血淋淋的前提条件牶小朱必须在自愿放弃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的协议上签名,且不得反悔。昨天上午,小朱走进锡城一家律师事务所求助,这份离奇的“不平等条约”才浮出水面。 下班前冲床“咬手”还带着一脸稚气的小朱说,3月下旬他来锡投奔表叔,第二天一
拿到一万元“白条”到6月中旬,治愈断指的小朱一再找厂方交涉,要求按工伤事故赔偿。老板先是避而不见,小朱日夜“围追堵截”,才“逼”得老板开了口。经多次协商,老板同意花2万元钱买下小朱的两节断指,但必须签个一次性了断的协议。协议写明,厂方一次性支付给小朱伤残与医疗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2万元整,小朱自愿放弃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双方从此毫无瓜葛,永不反悔。 小朱反映,自己刚从偏僻的农村来锡打工,既不知道工伤事故的赔偿规定,又受了厂方的欺骗。他曾到有关部门咨询过工伤政策,得知工伤认定一定要证明自己是厂里的职工,可他是第一天上班,手里什么证据也没有。 “我在协议书上签名是被迫的。”小朱说,老板多次对他表示,如果不签字一分钱也拿不到,告到哪里也没用。他无奈在协议书上签了名。可他当天只拿到1万元现金,还有1万元厂里打了“白条”,要等到会计手里有钱才能兑现。 这个协议“血淋淋”看了小朱带来的协议书,市景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汪屹惊呼: 这是一份血淋淋的协议书!厂方明知这是工伤事故,却利用民工不懂法律而与其私了,大大压低了受害人应得的伤残赔偿金额。 汪律师反映,平时常碰到工伤事故因私了引起的纠纷,大都是受害者吃亏。 记者随即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有关人士认为,如果小朱的遭遇属实,他与厂方签的“弃权”协议明显不合法,但这份协议恰恰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完全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的有关专家分析,像小朱的断指情况,已够得上评伤残等级了。如果达到9级伤残的话,得到的赔偿将比现有赔偿额翻几番。 (记者果一) 相关专题:少年阿星杀人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