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因盗窃被抓 无心悔改反怪怨父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8日17:0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慧敏) 16岁的少年因盗窃抢夺被警方抓获,在向警方办案人员陈述犯罪缘由时竟称:这全是父母不能满足他提出的每日50元的生活费而被“逼迫”的。 少年姓李,几日前的一天下午日暮时,跳入包头市昆区曹家营子新村一居民家盗窃,被周围邻居发现堵在了失主家的院内。包头市公安局鞍山道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副所长张海明带领民警庞峰、霍继磊及保安员张俊迅速出警,将其抓获。
被带回派出所后,李交待了从今年年初开始伙同同伴曹某等三人先后在包头市昆区北沙梁等地盗窃抢夺作案28起的犯罪事实。李说赃款全部花在了游戏厅、台球厅。对其走上犯罪道路的缘由,李向警方办案人员“诉苦”:他每日向父母索要50元生活费,可父母不能满足他的要求,他负气离开了家,流落街头。为了满足吃喝玩乐,他便干起了偷摸勾当。而据民警了解,李姓少年的父母以打工为生,生活拮据,根本无法满足儿子提出的高额花费。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