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市四十一中 补课费的退法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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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7:31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实习记者 伟虹)“交钱是按月足额交的,退钱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按月退?而且这学期的补课费要下学期由家长来领退费。”日前,呼市四十一中的几位初三的同学致电晨报,反映了对母校退补课费一事的意见。 据这几位同学讲,今年3月份开学时,学校向初三年级的同学每人收取了160元的补课费,由于这学期部分同学不准备参加中考了,所以大约到5月11、12日开始就不再参加补课
对此,呼市四十一中的王副校长和一位初三年级的负责人张老师解释说,这学期这些不参加中考的学生补课的时间大约持续到了5月24日左右,也就是说正好少上了约一个月,现在既然学生提出了异议,那么学校也按日计费,重新计算退费数额。至于要请家长来领退费,是由于以前曾有学生借学校收费、学校没有退费的名义向家长和学校说谎,把钱留着自己零花,学校为了更好地与家长沟通,才要求家长亲自来领。如急需用钱,现在也可来领。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