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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市四十一中 补课费的退法起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17:31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实习记者 伟虹)“交钱是按月足额交的,退钱的时候为什么就不按月退?而且这学期的补课费要下学期由家长来领退费。”日前,呼市四十一中的几位初三的同学致电晨报,反映了对母校退补课费一事的意见。

  据这几位同学讲,今年3月份开学时,学校向初三年级的同学每人收取了160元的补课费,由于这学期部分同学不准备参加中考了,所以大约到5月11、12日开始就不再参加补课
了。按说一学期4个月,不参加中考的同学补课时间也就两个月多一点儿,退补课费就不应只是40元,学校提出对下学期还继续在本校上学的学生,这40元的补课费要在下学期直接作为书费,不再退回。对下学期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则需等下学期开学后由学生家长亲自来领,这几位学生认为学校这样做不合理。

  对此,呼市四十一中的王副校长和一位初三年级的负责人张老师解释说,这学期这些不参加中考的学生补课的时间大约持续到了5月24日左右,也就是说正好少上了约一个月,现在既然学生提出了异议,那么学校也按日计费,重新计算退费数额。至于要请家长来领退费,是由于以前曾有学生借学校收费、学校没有退费的名义向家长和学校说谎,把钱留着自己零花,学校为了更好地与家长沟通,才要求家长亲自来领。如急需用钱,现在也可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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