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被羁押600余天 湖北青年深圳获赔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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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7:1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维博实习生许鑫曾菊霞刘小刚\黄梅人孙某被指控预谋伤害他人,被深圳警方羁押653天,后经法院宣布无罪释放。孙某因无罪被羁押而获国家赔偿4万余元。前日上午,刚刚从深圳获赔归来的孙某说,“我终于清白了。” 2001年4月18日傍晚,孙与同乡程某、戢某等5人,在深圳市福田区一间餐厅吃饭后闲聊。程提出与一名姓曹的男子有过节,要求老乡们帮他教训曹某,孙当场没有发表意见,随
前日,孙带着赔款从深圳赶回,刚下火车,他如释重负地说,600多天所受的委屈终于讨回了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