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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舆论监督呼唤有效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20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7月28日电记者来信:舆论监督呼唤有效回应

  新华社记者伍皓、王研

  “新华视点”专栏对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县庆集资风波”进行了舆论监督,金平县委、县政府当天就有了回应:三天内全部退还干部职工的个人“捐资”,县庆从
简,取消劳民伤财的大型文艺演出、方队、花车等“图热闹”的活动。金平县委、县政府虚心接受舆论监督,闻过即改的态度,不仅新闻单位欢迎,也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对舆论监督的态度,往往能反映出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和工作作风。现在,明着压制舆论监督的事情已经不多了,更多的问题是:嘴上讲欢迎和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实际上却对媒体曝光的问题置若罔闻。这种言行不一的作风往往比简单粗暴地压制舆论监督行为更有害。

  舆论监督不具有强制力,不能直接解决问题。从政治文明进步的需要来说,社会需要建立有效的舆论监督回应机制,使舆论监督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密不可分的环节。作为一级党委、政府,可以考虑建立某种“舆论监督登记备案制度”,哪个部门、哪个地方、哪个人,因为什么原因被媒体曝光了,应该记录在案。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查证机制,在第一时间按照既定程序和办法积极主动地调查处理问题,对舆论监督作出回应,拿出明确的结论性说法。

  对舆论监督装聋作哑或者瞒骗应付,反映出的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不敢正视矛盾的脆弱心理和行政能力的欠缺。回避矛盾,不但最终摆脱不了矛盾,还会使矛盾加剧甚至激化,损害社会和谐和进步。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该更加重视舆论监督,并认真回应舆论监督。这既是人民群众的企盼,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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