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食品爆炸连伤两消费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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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55 中国宁波网 | |||||||||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蒋继斌通讯员谢长彪王可明)昨天,奉化接连发生两起瓶装食品爆炸导致消费者被割伤的事件。 昨天上午,林某在奉化某食品市场花48元购买了一箱宁海产的瓶装黄桃罐头,每箱24瓶。回到家后,林某打开包装箱取出一瓶罐头,准备用螺丝刀撬开瓶盖,突然手中握住的瓶装罐头“砰”地一声发生了爆炸,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林某的左手掌被划开一道深深的口子
此外,昨天奉化市莼湖镇阎家村也发生一起啤酒瓶爆炸的事件,玻璃碎片割伤黄某小腿血管,黄某因失血过多而昏迷,被家人送往当地医院抢救。 经执法人员调查,玻璃制品属于易碎、易爆品,用玻璃瓶灌装食品和饮料,应当贴上警示标志,告知消费者打开瓶盖的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等。目前市场上的瓶装食品,大多没有提醒消费者安全食用的警示标志,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粗心大意,容易引发玻璃瓶爆炸,造成人身伤害。 目前,这两起因玻璃瓶爆炸导致的消费者人身伤害纠纷,经奉化市消费者协会调解,生产企业与消费者已达成和解,赔付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来源:东南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