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公证6年后被撤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36 南京报业网 | |||||||||
实习记者 叶子青【金陵晚报报道】子女公证放弃亡父遗产继承权,6年后公证处作出撤销继承权公证书的决定。子女不服,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公证处撤销继承权的决定。1998年李全去世,遗留下位于后宰门一处私房。1999年,李全的两个女儿李敏、李霞及母亲盛静华来到玄武区公证处表示自己姐妹4人已经商议决定放弃父亲遗产的继承权,把私房留给老母亲颐养天年,并且出示了另外两个女儿书面放弃讼争房屋的声明。公证处经过审查后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证明李全的四个女儿均放弃了对遗产的继承
进入运势抢先报,猜一猜你的爱情、健康、事业。 参与我为测试狂,IQ、EQ、AQ、MQ,心理测验大比拼。 固话、小灵通、电话卡用户,拨打16882535、16882536,让你更了解自己!拨通不计费,按#号键计费,1元/分钟。>>详情 新闻点击TOP10网站地图浏览帮助广告发布 合作伙伴 版权声明 关于本站南京日报报业集团·南京报业网,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