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诈骗1500万元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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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3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龚达 刑贰 记者 殷骏)原晋北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合同诈骗,日前被市中级法院判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据悉,其合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500余万。 2002年10月,原晋北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段毅江,认识了东方医学科学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某。他以经营煤炭有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得东方公司的信任,双方于2002
2002年11月,东方公司按约将2500万元汇给晋北公司。但就在当日,段毅江就将其中的1550余万提走,除将其中940余万元用于煤炭经营外,其余的分别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挥霍。 至2003年3月,晋北公司共支付给东方公司989万元钱,此后该公司就再也无力履约,合同诈骗金额达1511万元。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