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承担债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36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实习生 刘婷婷 通讯员 汤萱 记者 殷学兵)昨天,记者就此案涉及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采访了本案主审法官。她说,对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另一方要负责清偿。 这位法官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编辑 五木)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